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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華真經(jīng)注疏卷之十一(2)

南華真經(jīng)注疏2 作者:


飢之,渴之,馳之,驟之,整之,齊之,前有極飾之患,而後有鞭莢之威,而馬之死者已過半矣。

〔注〕夫善御者,將以盡其能也。盡能在於自任,而乃走作驅(qū)步,求其過能之用,故有不堪而多死焉。若乃任駑驥之力,適遲疾之分,雖則足進(jìn)接乎八荒之表,而眾馬之性全矣。而或者聞任馬之性,乃謂放而不乘;聞無為之風(fēng),遂云行不如外;何其往而不返哉。斯失乎莊生之旨遠(yuǎn)矣。

〔疏〕根,街也,謂以寶物飾於鑪也。帶皮日鞭,無皮日笑,俱是馬杖也。夫馳驟過分,飢渴失常,整之以衡軏,齊之以鑪轡,威之策笑,而求其以分外之能,故駑聆不堪,而死已過半。聖智治物,其損亦然。

陶者曰:我善治壇,圓者中規(guī),方者中矩。

〔疏〕範(fàn)土曰陶。陶,也,亦室也。淔,黏也,亦土也。謂陶者善能調(diào)和水土而為瓦器也,運(yùn)用方圓,必中規(guī)矩也。

匠人曰:我善治木,曲者中鉤,直者應(yīng)繩。

〔疏〕釶,曲也。繩,直也,謂匠人機(jī)巧,善能治木,木之曲直,叉中鉤繩。

夫壇木之性,豈欲中規(guī)矩鉤繩哉?

〔疏〕土木之性,稟之造物,不求曲直,豈慕方圓;陶者匠人,浪為臧否。

然且世世稱之曰伯樂善治馬而陶匠善治壇木,此亦治天下者之過也。

〔注〕世以任自然而不加巧者為不善於治也,揉曲為直,厲駑習(xí)驥,能為規(guī)矩以矯拂其性,使死而後已,乃謂之善治也,不亦過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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