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準備停當,正式審奸的工作,乃于一九四六年四月先后在各地進行。在下原定在五月間即開始分在蘇州江蘇高等法院及南京首都高等法院旁聽審理,當日江蘇高院院長兼審判長孫鴻霖先生是我大學時代“刑法分則”一課的業(yè)師,首都高院院長趙琛也已在五月中便趨前訪問、接洽。我心想,原想離開法界,誰知又一頭撞了回來。
不料,剛把臨時設在朝天宮的首都高院的門庭摸熟,就突然被調往廬山央報分社工作,一直到九月二十三日在山上送走了前往江西巡視的蔣主席,才又回到南京參加審奸采訪。
這時,審奸工作早已在各地密鑼急鼓式地展開,江蘇高院更已拔頭籌,先宰了自以為“有功黨國”的前任偽立法院副院長繆斌,然后把當時列為頭號大漢奸的偽國府代主席陳公博和偽廣東省長褚民誼判了死刑并予執(zhí)行。至于素以潑辣著名于世的“汪夫人”陳璧君,也已在蘇州高院被判無期徒刑。另外,在南京組織偽維新政府的北洋余孽梁鴻志也在上海伏法,而在北平組織偽華北政務委員會的前北洋直系要角王克敏,也早在先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畏罪服毒自殺。
意外首位受死的繆斌
先說那個原不該死的倒霉鬼繆斌,這個二十四歲便在北伐東路軍擔任政治部主任的少年得志人物,原是何應欽的親信,國府定都南京不久,即出任位高權重的江蘇省民政廳長,任內公開定價出賣縣長,被他的無錫小同鄉(xiāng)吳稚暉先生糾彈下臺。閑居中,曾被何應欽派往日本擔任聯絡工作,誰知抗敵開始,即為他的日軍特工朋友拖下了水,參加日本御用組織的新民會和東亞聯盟。及一九四○年十月汪逆組府,更出任偽立法院副院長。一九四五年三月,繆某自稱接受重慶國府命令,赴日謀和,且曾與日本首相小磯國昭等進行談判,終因日本陸海兩相堅決反對未成。
及抗敵勝利,繆某自以為曾進行策反參加和談,可保無事;事實上,一度也曾逍遙法外,過著清閑的寓公生活。不久,雖被捕押往南京,但仍接受充分招待,未料一天深夜,突被押往蘇州候審。
為什么繆某遭遇,竟如此變幻莫測?據當日報章透露,是由于美軍無意間在日本檔案中翻出繆某不久前攜往日本的所謂“和平條件”。原來,在當年羅斯福、丘吉爾、蔣介石舉行的開羅巨頭會中,原有任何盟國不得與日本單獨謀和的決定。如果繆某真的是代表國府謀和,豈不是有違斯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