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五分律卷第二(彌沙塞)(19)

彌沙塞部和酰五分律1 作者:暫無信息


便飛而去。永不復還。告諸比丘。鳥猶不喜聞有乞聲。況于人乎。又告比丘。過去世時有迦夷國王。好喜布施給諸窮乏。時有梵志王甚愛重。未嘗從王有所求乞。爾時彼王。為說偈言

人皆從遠來  無方從吾乞

而汝今在此  不求有何意

梵志即以偈答

乞者人不喜  不與致怨憎

所以默無求  恐離親愛情

王復說偈

智者不惡乞  思聞來求聲

況汝所親愛  豈容有吝心

守貧愧有求  應得處不取

喪人虛心?! 《岳в诩?/p>

安貧不恥求  應得處便取

既成人之善  而自長安樂

乞非傷德行  亦無身口過

損有以補無  何為而不索

梵志復以偈答

賢人不言乞  言乞必不賢

默然不有求  是謂為大人

時王聞說賢人之偈。心大歡喜。即以牛王一頭及余千牛而施與之。告諸比丘。王與梵志雖相愛重。猶難有求。況諸居士。于汝無愛而多求乎。又告比丘。昔有族姓子。名羅吒波羅。父母重愛自以出家。不從父母有所求索。時父母亦以偈問

人皆從遠來  無方從吾乞

汝親吾愛子  不求有何意

羅吒波羅。即以偈答

乞者人不喜  不與致怨憎

我既已出家  不應復有求

諸比丘羅吒波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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