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6.4證據(jù)的淵源(3)

歷史研究導論 作者:(英)邁克爾·斯坦福


哪些已不復存在

人們或許會全神貫注于早期遺留下來的證據(jù),以致忘卻它們是如何的稀有與不尋常。構成我們生活的大多數(shù)證據(jù)--自然物、人造物、思想、對話(甚至是我們人類自身),都已不復存在。只需看一看你的周圍,并問問你自己,本周內給予你生活意義的東西,百年之后又有多少能繼續(xù)留存。雷利爵士曾寫道:

時間甚至亦如此盲目信任

我們的青春、歡樂及全部,

卻酬償我們以泥土與窮塵……

確實,很少有東西能長久存在。因此,我們能得到的證據(jù)有限。這個事實在考古學界更為明顯--或許當?shù)厝粤舸?個碗(然而湯不在其中),抑或在古生物學界--能在當?shù)匕l(fā)現(xiàn)骸骨(卻找不到心、肺)。歷史亦然,與我們有關的大部分事物均無法續(xù)存百年以上,當然有少數(shù)類型的東西可以辦得到,然而事實上真能辦到者,也只有極微小的一部分。

起源的背景

對手頭上(不尋常的)存留下來的證據(jù)交代一下背景,實有必要。某個文獻的撰述者,其意圖何在?在撰述該文獻時,他又處于何等的社會和政治傳統(tǒng)之下?針對當時環(huán)境,促使他予以注視,并依循他曾經采用的方法做出反應,他背后的心理動機又是什么?這個文獻的有心讀者又將如何理解它?而撰述者與讀者又能分享哪些不言而喻的推斷?筆者無意說,在任何具體案例中,上述各個問題都能得以解答。然而,筆者確實堅信我們必須提出這些問題(及其他類似的問題),否則我們將淪為自以為是的受害人。See ch 2,pp.25-26 above.

如上所說,歷史學家不可忘記,她眼前的文獻原本不是專門為她而設,大部分情況下是為別人而設。悖謬的是,一旦她以為是為她而設,她必定對這個證據(jù)有所懷疑。See p.130 above.再者,她還須謹記,文獻中的記錄乃是撰述者所見、所了解的當時形勢,同時還是以撰述者習慣的文字撰寫而成的。故展現(xiàn)在她眼前的,只是撰述者的言辭,對她而言,同一個字或許代表了不同意義。是故,當她評估手頭資料時,上述的一切都必須謹記于心。當兩種或兩種以上的資料互相矛盾時,她必須思考可信度的問題。然而,這并不意味著如果她手里只有一種資料,或者不止一種,相互之間卻沒有矛盾之處,她就能免除對可信度的質疑。歷史證據(jù)是關于往昔的唯一證物。所以歷史學家應當與訴訟中的律師一樣,予證據(jù)以無情的詰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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