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人生需要揭穿》分手當(dāng)自強(qiáng)(3)

人生需要揭穿 作者:丁丁張


我的分手步驟帖:

1. 和一個愛人只分手一次。

2. 分手務(wù)必簡單,并告之原因,該加冕加冕,該追認(rèn)為烈士追認(rèn)為烈士。

3. 分手后不再聯(lián)系,不再開棺驗尸。

4. 分手后如再糾纏,不再理會。

5.如果對方尋死,就參看第四條。

我的被分手步驟貼:

1. 很難過是肯定的,但要給自己定期限,最長不超過7天。

2. 不要追問,以官方理由為準(zhǔn)。

3. 不要糾纏,因為糾纏會讓對方很煩,且得到回復(fù)的可能性極小。

4. 不要死,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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