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章 老李奮斗史(22)

李鴻章傳:一個英國記者四十年中國生活札記 作者:(英)約翰·奧特維·布蘭德


早在外國商人滲透到中國的經濟領域之前,中國官員就已經形成了一個投資習慣,那就是將自己的錢用于開錢莊( 就是中國的國內銀行 ),開當鋪,購買糧米、不動產和值錢的古董等諸多方面。因為依靠著這些投資方式,他們可以獲得可觀的利潤。在經營人員的選用上,他們一般在這些行業(yè)選用自己的親戚朋友,不過從事這些行業(yè)的風險在于它極易被統(tǒng)治階級強行沒收,也極易在民眾沖突中遭受損失。在以上這些賺錢和投資的種類繁多的活動中,經營者從不將自己的收入或損失向外公布,這是由于在中國,對于商業(yè)經營,既沒有薩默塞特議會,也不曾存在收入稅監(jiān)督人員。更重要的是,李鴻章處事相當謹慎,他如同一個精明的農夫,從不將自己所有的雞蛋盛放在一個眾人關注的籃子里,這種籃子就類似于“中國商人運輸公司”或“北京企業(yè)聯(lián)合組織”這樣名聲顯赫的企業(yè)。通常,中國傳媒聲稱對于李鴻章利用日本侵華戰(zhàn)爭中大發(fā)橫財已經得到確切的消息,而且他本人在國內的不動產和當鋪行業(yè)也投入了相當大數(shù)目的資金。那本傳記中就提到了有關他個人財產的一些特別的內容,倘若只是因為他的眾多無視這些假資料的存在且四處傳播的親屬在一定程度上或許曾從李鴻章的商業(yè)活動中受益,或者他們相當了解李鴻章的做事方法的話,這樣一來,我們就應該對這些資料加以關注。這些資料是這樣記敘的:

在西方國家中,如同向別人提供小規(guī)模貸款的人,抑或用好聽一些的詞語來稱呼,這些人就是小筆金額的借貸者,在普通大眾眼里,他們是會遭到輕視的。原因就是,在大家的眼里,他所獲得的財富是得自對借錢人血汗的壓榨。這就是“當鋪老板”在西方國家頗遭人厭的原因。

然而,我要說明的是,在眾多人眼里,我就是擁有中國大多數(shù)貸款的官員,對此,我可以相當確定地說,他們對事實存在著過于夸大的傾向。事實上,我本人對在一些省份建立這樣的機構是相當感興趣的,而且,我并不認為利用這樣的機構獲得利益是令人羞恥的事情。另外,我對于自己可以用這種小額貸款的方式向窮苦者伸出援助之手,或者讓他們以抵押貨物的方式獲得需要的資金,或者讓他們靠著自己的勞動或一句承諾之語而獲得資金,我都深感欣慰。在此,我并不想替自己涂脂抹粉,不過,當一個人的名譽遭到攻擊時,他就要利用自己的權力來保護它們,這是他應該盡的責任。因此我要說,盡管我利用自己的貸款從中獲取了相當可觀的收入,但我并不認為這些收入是我強取豪奪的結果。

我承認,事實上,我在各省都放有大量的貸款,甚至在朝廷里也有我的貸款,不過,當我成為朝廷最大的債權人的時候,隨之而來的是我的個人聲譽的受損。這是毋庸置疑的。


上一章目錄下一章

Copyright ? 讀書網(wǎng) ranfinancial.com 2005-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備15019699號 鄂公網(wǎng)安備 4201030200161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