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下如果已經理解并接受你的意見了,但沒有采取行動的話,還不能算是達到“說服”。讓部下理解、認同,這些步驟都一一確實完成之后,再就是要讓對方“起而行”了。
讓部下自動自發(fā)地去行動后,才可以說是達成說服了。
那么,究竟是什么樣的因素,才能使其自動自發(fā)地行動呢?
情感反應器
研究職場心態(tài)的學者指出,要讓對方放開心胸的最有效方法,就是讓對方完全感受到你的善意。要不露痕跡地對對方表示好感,如此一來,才能一個一個解除對方心理的防備。
人心是很微妙的東西,你對別人友善,別人對你也會有善意的回應。對于說服這件事,受“對方是否對你有好感”有很大的影響。
舉例來說,真正受女性歡迎的是有誠意的男性。用盡心力真誠地對待女性,備受關愛的女方逐漸被其感動,慢慢對其產生好感。這不只限于男女關系的交往,只要是人與人之間的交往都適用。
就拿說服一事來說,沒有預先向對方表達善意,接下來的恐怕會是場苦戰(zhàn),光憑道理與理論無法讓對方真正的信服,真正的說服需要與他人之間徹底地相互了解。
當我們以友好態(tài)度,真誠對待對方,漸漸地在他的心中也會像是裝了個情感反應器般,以善意回應我們。這在心理學上稱之為“善意的互惠效果(或是回應)?!?/p>
在說服他人之前,務必聯(lián)想到這個“情感反應器”,盡管只是如此,這也是說服他人的基本態(tài)度,希望能銘記在心。
擅于說服他人的人,常在無意識中靈活運用每個人心中的“情感反應器”,交游廣闊、擅于社交的人,自然能體會這個道理。
感動對方的要素
想一想:你會因為什么樣的刺激,什么樣的情緒,而去做一件事呢?
其實,驅使人們去行動,往往有其動機,以下舉出五個要素:
(1)由于好奇心、興趣的刺激;
(2)接受其利益;
(3)頻頻被示好;
(4)認為有其必要性;
(5)擔心、不安感被煽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