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魂與肉體
大宇宙(macrocosm)既有此二分之區(qū)別,依柏拉圖說,小宇宙(microcosm)亦有二分,即靈魂與肉體。
靈魂是神之確切的像,是不死的,明智的,齊一的,不可毀的,不變的;肉體是人之確切的像,是有死的,無知的,非齊一的,可毀的,可交的。(《非都》八○節(jié))
依此節(jié)所說,則靈魂與肉體之關(guān)系,正恰如理智的世界與感覺的世界之關(guān)系。靈魂是神圣的、純潔的,常欲“飛”回理智的世界。此《非都》篇所說之大意也。不過如以此篇所說,與他篇比較,則見他篇所說靈魂之性質(zhì),與此又不相同。在《非都》篇中,柏拉圖以“欲”歸于肉體,在《飛理巴斯》篇(Philebus)中,則以之歸于靈魂。在《非都》中,靈魂是純一的,在《飛逐拉斯》(Phaedrus)篇,《共和國》,及《泰米阿斯》(Timaeus)篇中,則靈魂乃系三分所合成。阿起海恩德(Archer-Hind)云:《非都》中所說與《飛理巴斯》中所說,似不合而實相合。在《非都》中,所以以“欲”歸于肉體者,以其起于肉體靈魂之相合也。在《飛理巴斯》中,所以以“欲”歸于靈魂者,以“欲”是肉體所與靈魂之變動也。至于靈魂是純一之說,與靈魂有三分之說,亦不相違。蓋凡靈魂皆是齊一的,不可毀的;但因其聯(lián)合于肉體,所以其某方面是時間的,只與肉體關(guān)聯(lián),方有存在。以此之故,雖欲,因其倚肉體而存,所以非不死的;但其中之生活原理,雖因與肉體聯(lián)合而有欲,而其自身則仍是不死的。靈魂既與肉體聯(lián)合,必依肉體之條件而活動,此聯(lián)合之活動,即所謂意欲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