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正義為何如此脆弱》全球化與文化多元論(3)

正義為何如此脆弱 作者:萬俊人


真正的宗教是從民族和人們的心靈中生長出來并存在于民族和人們心靈之中的,既不可能強行制造,也不可能強行消滅,更不可能人為地創(chuàng)造出某種形式的“世界宗教”,即使我們可以設想康德式的“世界公民”,因為我們無法消除民族、膚色和地緣的差別。某種特定的風俗、習慣和地方性文化道德也是無法齊一化或全球化的。它們能否“轉化”為全球化的資源或“支撐系統(tǒng)”?還是一個很大的疑問,除非用美國白人對待印第安原住民的那種斷根式的方式??墒牵瑪喔芊駨氐??徹底斷根后能否毫無文化后遺癥--不僅對美國人民(包括白人和印第安人)的文化而言,而且對于人類文化而言?也成問題。澳大利亞和馬來西亞的現(xiàn)實困境可資佐證。更有甚者,《全球化陷阱》所談到的“不同語言集團”(如加拿大魁北克省的法語合法性問題)之間的“分延”與隔膜,也會極大地削弱全球化的文化表達力量,用時下的話說,全球化難以獲得足夠普遍化的話語權力,因之其信息的傳播與接收便成為問題。對此,我們稍后再來詳談。最后,倘若上述問題的答案是肯定的,那么,問題不僅依舊存在,而且可能還會更加嚴重。人們會問:一種可全球化的文化會是怎樣的?誰來制定這種文化的評價標準?由誰擔當這種文化秩序--假定可以建立起來的話--的維護者?

文化原本只能以人心、民族或社會(區(qū))之精神氣質為生存和生長的居所,即是說,它天然就具有無法根除的“地方性”(locality)或“區(qū)域性”(provinciality),這是其“民族性”(nationality)的生存論意義所系。在以色列人(也許應該說猶太人)和巴勒斯坦人(也許應該伊斯蘭民族)對耶路撒冷圣城曠日持久而又堅定不讓的合法占有權的爭奪中,人們應該不難明白這一點。事實上,爭奪的雙方都把對方的占有要求視為對自身文化信仰根基的挪用,而在他們看來(或許在所有民族看來),這種類型的挪用遠不止領土占用或侵占那般難以接受,它簡直就是一種民族存在理由的剝奪。以色列人可以有條件地歸還給敘利亞戈蘭高地,也愿意有條件地撤出南黎巴嫩“安全區(qū)”,但卻無條件地堅持對耶路撒冷的擁有主權。因為耶路撒冷不是戈蘭高地,對耶路撒冷的占有也不只是一個國家政治主權問題,而毋寧是一個民族文化之根的守護問題。文化主權絕不僅僅具有人們通常以為的象征意味。象征的符號或可改變,但象征符號的結構卻不允許他者更換。因此有入說,耶路撒冷城的每一寸土地和每一塊墻磚都是一枚地雷。全球化的車輪能夠趟過這片雷區(qū)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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