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來,曾國藩開始了第三步,前兩步都是做給外界看的,第三步才是關鍵,那就是查清事件的前因后果。經(jīng)過十多天的調查,曾國藩寫奏折向朝廷匯報了查明的事實和自己的分析。
第一,當事人王三的口供有問題,反復翻供,是否是傳教士的指使沒有證據(jù);
第二,詢問了在仁慈堂的兒童一百五十余名,都是自愿的,不是被拐來的,挖眼剖心純屬謠傳;
第三,教堂、仁慈堂有地窖,都是外地工匠修建的,天津百姓認為里面有貓膩,實地查看后,發(fā)現(xiàn)地窖只是放煤用的;
第四,有人進入仁慈堂后不愿出來,大家就以為里面有迷惑人的藥;
第五,仁慈堂接收將死之人,讓傳教士給死者做洗禮,百姓看到人進去卻不見出來,以為被殺;
第六,仁慈堂的房間很多,一些親屬進去了分在不同的房間居住,很長時間見不了面,互相認為是被害了;
第七,仁慈堂內死亡的人數(shù)不少,都是晚上掩埋,有時一個棺材放兩三具尸體,而且死亡狀況與正常死亡不同。
可以看出,曾國藩調查天津教案事件確實費了很多心血,不放過細節(jié)問題,從側面說明他對此事的謹慎態(tài)度,但他遺漏了法國領事豐大業(yè)先開槍這個事實,如果沒有豐大業(yè)的挑釁行為,天津教案可能也不會發(fā)生。曾國藩的調查報告,基本上將引發(fā)騷亂的責任歸咎于民眾的無知和百姓、洋人之間的誤解,從而為下一步處理埋下伏筆。
查明了事件情況,第四步就是抓人,抓“騷亂分子”,這件事情比較麻煩。事件沒有前期預謀,民眾屬于自發(fā)而起的,沒有明確的組織者,而且場面非常混亂,誰動的手誰打的人,都是一筆糊涂賬。而這時,法國方面也跳出來擺明了自己的立場,一共提了四點要求:重修教堂、埋葬豐大業(yè)、查辦地方官、懲罰兇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