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伺機下手的賊》(18)

伺機下手的賊 作者:(美)勞倫斯·布洛克


呃,慢著。事實上并不是完全如此。我搬進來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在壁爐兩旁做了一個嵌入式書柜--偶爾有人來訪時,她必然會問起那個壁爐真能用嗎。不,我解釋,壁爐退休了。幾年后,我做了第二個改動--在臥室壁櫥后面做了個隱藏式小夾層。我偷來的東西就先放在那里,再設(shè)法慢慢處理掉。我緊急救命的錢也放在里頭,有五千到一萬美元現(xiàn)金,還有兩本護照,其中一本是真的,另一本則偽造得相當高明。

此外,當然,我還收藏了一些鑿子、探針和某些物品,還有隨便你怎么稱呼的東西,人們通常稱之為盜竊工具。除非你有鎖匠執(zhí)照,否則僅僅持有這些工具,就足以讓你去紐約州北部的監(jiān)獄去當州長的客人。偶爾我也會想著該去取得一份鎖匠執(zhí)照,只為了避免因持有盜竊工具而被捕,但受理證照的人如果在申請書上看到我的名字,可能會暗自偷笑,說這根本不可能,或至少我認為他們會這樣;或許發(fā)執(zhí)照的部門不會去比對一份曾被定罪的大師級竊賊的名單,而如果他們這樣做,那我就得說這個制度有瑕疵,這不是太令人震驚了嗎?

我沖了杯咖啡喝掉,然后走到壁櫥去拿防風運動夾克,八點左右我下了樓,走到西七十二街和百老匯大道口去搭乘IRT西城線地鐵。我兩手插在夾克口袋里,褲子口袋里則裝著我的盜竊工具。

我以性命發(fā)誓,我真的沒法解釋為什么。

我猜一定是習慣成自然。我正要去工作,即使我知道工作內(nèi)容完全只限于事先勘查。但人們?nèi)スぷ鲿r會隨身帶著吃飯家伙,而我恰恰就是如此。

在去地鐵站的路上,我才明白過來。我考慮過要回家把那些工具放回原處,然后又覺得為此專門跑一趟也太蠢了。沒有人會把手伸進我口袋里,唯一可能的就是我自己。我不會做任何非法的事情,所以也不會讓警察有理由搜我的身。我又不是在后褲口袋里插著一把裝滿子彈的槍滿街亂跑。我身上帶的是盜竊工具,僅此而已。

河谷區(qū)屬于布朗克斯,但如果你不知道也不必覺得羞愧。他們用盡一切辦法守住這個秘密。在報紙分類廣告的售屋信息里,河谷區(qū)的求售房屋清單自成一區(qū),就跟在曼哈頓后頭。

地鐵駛到了曼哈頓北端,軌道開始升上地面,因此如果你望向窗外,可以看著列車穿越哈林河,輾過國王橋,進入河谷區(qū)。如果你真的望向窗外,絕不會看見一個廣告板宣布“河谷區(qū)--布朗克斯的一部分,且引以為榮”!這么個句子可真是絕妙的廣告用詞,但目前為止,還沒有人急著要加以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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