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已經(jīng)成為烹調(diào)知識傳遍世界各地的渠道,就像它們曾經(jīng)幫助傳播了數(shù)學知識和銷售技巧一樣。曼哈頓的戴爾莫尼克餐廳也許曾經(jīng)擁有第一位在美國這片土地上工作的法國大廚,它向紐約群星閃耀的美食家們提供過鍍金時代的美食,包括龍蝦紐堡和火焰冰淇淋。把法國文化引進倫敦的最偉大的人物是奧古斯特·愛斯克菲耶。他在巴黎和尼斯學會了廚藝,然后在19世紀90年代去了倫敦,在Savoy Grill餐廳和Ritz餐廳擔任廚師。愛斯克菲耶擁有獨創(chuàng)的精品美食,比如蜜桃冰淇淋和羅西尼嫩牛肉片;他還培養(yǎng)出了自己的學生,他們又把老師的廚藝帶到了紐約的餐桌上。
盡管有了愛斯克菲耶,但40年之前倫敦美食中更為出名的還是那些并不可口的豬肉食品(比如蘇格蘭雞蛋),而不是創(chuàng)新的菜肴。不過,今天的倫敦擁有了一些全球最好的餐廳。通過引進國外的人才,并為聰明的廚師提供相互學習的機會,倫敦已經(jīng)成為了億萬富豪或大小富翁們品嘗美食的理想之地。羅歐兄弟從法國來到倫敦,開辦了第一家被《米其林指南》(Michelin Guide)評為三星級的倫敦餐廳。他們培養(yǎng)出了新一代的英國名廚,比如名噪一時的戈登?拉姆奇,這些名廚后來又培養(yǎng)出了其他人。
倫敦最為知名的餐館從那些比法國更遠的地方引進了菜肴。印度是維多利亞女王時代最為耀眼的明珠。此后,富有創(chuàng)業(yè)精神的印度人來到了倫敦?,F(xiàn)在,有超過20萬的倫敦人是在印度出生的,有5%以上的倫敦人是印度后裔。正如羅馬尼亞人將五香熏牛肉帶到了紐約、意大利人將匹薩帶到了芝加哥一樣,印度人將咖喱羊肉帶到了倫敦。倫敦的印度美食為“移民經(jīng)常給城市帶去好處”的說法提供了一個非常充分的例證。大城市里聚集著各種各樣的人,所以即使是最為專業(yè)化的烹飪方法也擁有巨大的需求。而美國的小城鎮(zhèn)必須迎合各種各樣的口味,以至于它們迷失了自己,只能提供千奇百怪的混搭食品——“歐式西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