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持續(xù)的幸福 第一章 重新思考幸福(13)

持續(xù)的幸福 作者:(美)馬丁·塞利格曼


幸福1.0理論基本上只有“良好的感覺”這一個維度,并認為我們做出的各種選擇都是為了使自己的感覺盡量最好。幸福2.0理論則有5個支柱,它們的基石是品格優(yōu)勢。幸福2.0理論是多維的:積極情緒是一種主觀的變量,由你的想法和感受決定。投入、意義、關(guān)系和成就則兼有主觀和客觀的成分,因為你可以自認為你擁有投入、意義、良好的關(guān)系和杰出的成就,但其實卻是錯的,甚至是自欺欺人的。這就使得幸福2.0理論不能只存在于你的腦袋里,因為它不僅包括良好的感覺,還包括你真實存在的意義、良好關(guān)系和成就。這樣一來,我們?nèi)松龀龅母鞣N選擇,就是為了盡量得到所有這5個元素。

幸福1.0理論和幸福2.0理論之間的這種區(qū)別有現(xiàn)實意義。幸福1.0理論認為,我們需要做出選擇時,會估計行為能帶來多少生活滿意度,然后采取行動來最大化未來的幸福:幸福最大化是個人選擇的最終共同目標。英國頂尖經(jīng)濟學(xué)家理查德·萊亞德(Richard Layard)認為,這就是個人做出選擇的方式,而且幸福最大化應(yīng)成為政府各項決策的黃金標準。

理查德是托尼·布萊爾和高登·布朗這兩任英國首相的失業(yè)問題顧問,也是我的好朋友和好老師。作為一名經(jīng)濟學(xué)家,他的觀點是非同尋常的,明顯背離了典型的經(jīng)濟學(xué)家財富觀,即財富的目的是為了產(chǎn)生更多的財富。對理查德來說,增加財富的唯一原因是為了增加幸福,所以,他提倡不僅要把幸福作為個人選擇的標準,還應(yīng)該作為衡量政府公共決策的唯一標準。雖然我歡迎這一看法,但這其實是另一個赤裸裸的一元論,我不同意把幸福當成福祉的唯一的元素、最終的元素以及最好的尺度。

這本書的最后一章是關(guān)于幸福的政治經(jīng)濟學(xué),但現(xiàn)在我要先舉一個例子,來說明為什么拿幸福1.0理論來作為人類選擇的唯一解釋會糟糕透頂。大量研究表明,有孩子的夫婦的平均幸福感和生活滿意度比沒有孩子的夫婦低。如果進化是靠幸福最大化,那么人類在很久以前就該滅絕了。因此,很顯然,要么是人類在孩子能帶來多少生活滿意度的問題上普遍自欺欺人,要么就是在選擇生兒育女時,我們考慮了一些其他因素。同樣,如果個人的未來幸福是我們的唯一目標,我們就應(yīng)該把自己年邁的父母都扔到浮冰上,任其自生自滅。

因此,幸福1.0理論不僅與事實沖突,還是一個糟糕的道德準則:如果用幸福1.0理論來指導(dǎo)人生,有些夫婦可能就會選擇終身不育。在我們擴大幸福觀,把意義和人際關(guān)系也包含進來后,才能解釋為什么我們選擇要孩子,為什么要照顧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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