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排譙王司馬承做湘州刺史,是司馬睿瓦解王敦的第一步。消息傳來的時候,有人就嗅出了風雨欲來的氣息。當時的湘州主薄鄧騫嘆息著說:“湘州的災禍,大概就來源于此吧?!?/p>
第二年即大興四年(公元321年)五月,也就是石勒剛剛攻下厭次、俘獲段匹磾、平定河北后的一個月,司馬睿下詔,將中原平民流落到揚州各郡為奴的流民,全部免除奴客身份,征召為兵,并取將吏的奴客負責運輸糧草。
司馬睿之所以這樣做,實屬無奈之舉。這些北來流民依附于高門大族,數(shù)量極眾。正如《晉書·食貨志》記載的應詹奏疏所稱:“下及工商流寓僮仆不親農(nóng)桑而游食者,以十萬計?!边@不僅使得中央的兵源嚴重短缺,而且,也造成了政府稅收的銳減?!段墨I通考》卷一百五十一《兵制》也稱:“元帝南渡,調兵不出三吳,大發(fā)毋過三萬,每議出兵,多取奴兵?!毕喾?,此時的王敦身為侍中、大將軍、都督荊州江州揚州湘州交州廣州六州諸軍事,力量卻十分強大,形成了“枝強干弱”的局面。司馬睿有了自己的心腹,也實行了所謂的“刻碎之政”,但要預防王敦叛亂,還遠遠不夠。于是,他就采納了劉隗、刁協(xié)的意見,征發(fā)高門大族的奴客為兵。
與之相配合,司馬睿頒發(fā)了占客之令,大幅度削減一品、二品官員的奴仆田客數(shù)量,相應地增加三品以下官員奴仆田客的數(shù)量,具體規(guī)定:一、二品官可占佃客四十戶,每低一品減少五戶,而佃客按一定比例向主人交納實物地租,不負擔國家課役,佃客不自立戶籍,他們的名數(shù)按規(guī)定要注入主人的戶籍中。這一舉措,當然直接侵害了高門大族的利益,不過也沒有拉攏住低級官吏,因為東晉的戶籍制度本不十分嚴格,官吏在規(guī)定的限額以外偷偷占有佃客的事情,也屢見不鮮。因此,這次大規(guī)模的清查活動,史稱“眾庶怨望之”。
緊接著,司馬睿于大興四年七月,拜戴淵為征西將軍、都督兗豫司冀雍并六州諸軍事、假節(jié)、司州刺史,加散騎常侍,以散騎常侍王遐為軍司;將登基時候投書勸進的一千人招募為軍官,調發(fā)揚州百姓家奴一萬人組成部隊鎮(zhèn)守合肥;以劉隗為鎮(zhèn)北將軍、都督徐青幽平四州諸軍事、青州刺史,鎮(zhèn)守淮陰,命令應詹作為劉隗的軍司。
司馬睿將兩人調為外任,當然是以討賊為名,不過誰都知道是為了防備王敦。司馬睿對二人寄予厚望,部隊臨出發(fā)的時候,司馬睿親自到軍營里為二人踐行,犒勞將士,飲酒賦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