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被征召入伍者們在報紙上刊登廣告,開出1 500美元的高價尋求替代者,這在當時是一筆數(shù)目可觀的錢。南方同盟軍的征兵法同樣也允許雇用替代者,從而引發(fā)了這樣一句口號—“富人的戰(zhàn)爭,窮人的戰(zhàn)斗”,這種抱怨之聲在北方也得到了回應。1863年3月,國會通過了一部新的征兵法,試圖平息這一抱怨。盡管它沒有消除雇用替代者的權利,但是它規(guī)定:任何被征召入伍的人,可以向政府交納300美元的費用而免除兵役。盡管這筆錢幾乎相當于一個普通體力勞動者一年的工資,但這項法律試圖將豁免費控制在普通工人能支付的范圍之內。有些城市和郡縣向當?shù)卣髡偃胛檎咛峁┵Y助;一些保險公司每個月向受保人為某一險種征收一定的保險費,該險種將覆蓋免除兵役的費用。
盡管這種代償金旨在提供廉價的兵役豁免,可是它在政治上卻比允許雇用他人參軍更加不受歡迎—也許因為這似乎是在給人類生命(或死亡的危險)定價,而且經過了政府批準。報紙頭條宣稱:“要300美元,還是要命?”對兵役法以及這300美元代償金的憤怒引發(fā)了針對征兵軍官的暴亂,最著名的是1863年6月紐約市的征兵暴亂,該暴亂持續(xù)了好幾天,并奪去了一百多人的生命。第二年,國會制定了一項新的征兵法,取消了代償金制度。然而,在整個戰(zhàn)爭期間,雇用替代者的權利在北方(盡管不在南方)卻一直保留著。
最后,只有很少的應召入伍者在聯(lián)邦軍隊中作戰(zhàn)。(即使在征兵制確立之后,軍隊的大部分成員也都是由志愿兵組成,他們都是受大筆報酬或被征兵的威脅驅使而參軍。)許多在征兵抽簽中抽中號碼的人都逃跑了,或由于殘疾而被豁免了。在實際征召的大約27.7萬人中,有8.7萬人支付了代償金,7.4萬人雇用了替代者,只有4.6萬人服了兵役。那些雇用他人替自己打仗的人包括安德魯·卡內基、摩根、西奧多和富蘭克林·羅斯福的父輩,以及后來的總統(tǒng)切斯特·阿瑟和格羅弗·克利夫蘭。
這種內戰(zhàn)時的體制是一種正當?shù)姆峙滠娛路盏姆绞絾??當我向學生們提出這一問題時,幾乎所有人都說不。他們認為,允許富人雇用他人替自己打仗是不公平的。像許多在19世紀60年代參加示威游行的美國人一樣,他們認為這一體制是一種階級歧視。
我接著問學生們,他們是支持征兵制,還是支持我們現(xiàn)在的志愿兵役制度。幾乎所有人(像大多數(shù)美國人一樣)都支持志愿兵役制度。然而,這就引發(fā)了一個棘手的問題:如果內戰(zhàn)的體制不公平是因為讓富人雇用他人為他們打仗的話,難道這一反對就不適用于志愿兵役制度嗎?
當然,雇用的方式有所不同。安德魯·卡內基不得不自己尋找替代者并直接付錢給他;現(xiàn)在,由部隊招募士兵參加在伊拉克或阿富汗的戰(zhàn)爭,而我們—納稅人—集體地付錢給他們。然而,下列情形仍然存在:不愿意入伍的我們雇用其他人冒著生命危險為我們打仗。從道德上來講,以上兩者有什么區(qū)別呢?如果內戰(zhàn)中雇用替代者的體制是不公正的,那么志愿兵役制度不是也不公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