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我在臺灣四十年》3.當(dāng)團聚變成永訣(9)

慆慆不歸:我在臺灣四十年 作者:于秀


“是啊,女兒,我離開你時你才6歲,正好是玩布娃娃的年齡,可由于太忙,我一直想回家的時候給你買一個,卻一直沒有實現(xiàn)這個愿望。

“到臺灣以后,每次看到小姑娘抱著布娃娃在商店里與父母在一起,我就想到你。我想哪個小女孩會沒有幾個父親給買的布娃娃,可是我的女兒就沒有。

“我不是沒有錢是因為沒有機會。這使我一直覺得愧疚。

“也記不得從哪年開始,每到圣誕節(jié),我就會去買一個漂亮的布娃娃,放在家里,也不知道什么時候會到你手里,但是,我覺得那樣做心里就會好受些。

“這次回來,我知道別的老兵回家探親都是買各種金首飾,我也買了一點,但是,我最看重的還是這個布娃娃,因為這是我40多年前的一個心愿。

“還有在我的記憶里,你一直還是那個6歲的小女孩,我根本無法想象你也已經(jīng)是年過半百的母親了。

“現(xiàn)在我才盡一點父親的責(zé)任,也許晚了些,可我總算做到了。女兒,你不會笑父親吧?女兒,我希望你收下這個禮物,因為你在我眼里永遠(yuǎn)是那個小女孩,瘦瘦的,白白的,因為太像我而沒有你母親好看?!?/p>

父親說著竟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

我接過布娃娃,竟顧不得兒女在旁邊守著,一下子給父親跪下了。

“爸爸,我知道你這么多年一定會想著我,只是作為女兒我不能在您面前盡孝,媽媽知道了她會怪我的。您年齡也大了,這次回來就不要再走了,在臺灣您一個人生活,我們也不放心,你還是回來定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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