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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社會會好嗎》[革命]如何告別革命(5)

這個社會會好嗎 作者:熊培云


回顧中國歷史上層出不窮的改朝換代,或曰“運動”,或曰“起義”,或曰“暴動”,為什么無一堪稱革命?因為這些暴力群體推崇的都是你死我活的殺戮哲學,愛的都是水滸式反抗而不是穆勒式自由。

整理各式各樣的革命,從最終結果來看,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第一種是“打掉了腦袋,保住了王冠”。這種情況有時會被稱為“革命”,但是考慮到它并沒有促成社會關系的實質性變化,只是你方唱罷我登場的改朝換代,故而并非真正的革命。即便從一開始有打掉王冠的革命性綱領,但因為結果并不觸及上述實質性變化,所以至少從客觀上說是革命沒完成或者半途而廢,例如克倫威爾弒殺了查理一世,大權在握后偏偏又讓自己當起了英國國王?!按虻袅四X袋,保住了王冠”的現(xiàn)象在中國歷史長河中屢見不鮮,它們多被視“治—亂”宿命中的一環(huán),與真正的革命不可同日而語。

第二種是“打掉了王冠,打掉了腦袋”。這是最殘酷的革命。它不僅推翻了舊制度,同時因為仇恨和急功近利等原因而將革命推向了自己的反面,最終結果是血流成河——從邏輯上說,如果束手就擒的國王可以被當作敵人殺掉,那么任何反對革命的人也都可能被殺掉,其歷史典型是法國大革命。謂其殘酷,是因為這里打掉的不只是國王的腦袋,而且有革命者的腦袋。簡而言之,是“打掉了王冠,打掉了腦袋,打掉了革命者”。 革命不斷吃掉自己的孩子,先是丹東死了,接著是羅伯斯庇爾死了。到最后,最荒謬的一幕是,當革命難以為繼,被打掉的王冠又被某個歷史的拾荒者撿了起來,戴在自己的頭上。

第三種是“打掉了王冠,保住了腦袋”。這是最光榮的革命。它著力改造的是人與人之間的壞關系,而不是消滅人,更不是照搬成王敗寇的叢林法則更換血淋淋的統(tǒng)治者。這方面,最成功的是發(fā)生于1688年英國的“光榮革命”(The Glorious Revolution),它不是通過流血而是經過各方妥協(xié)解決了革命的訴求。經此一役,不僅趕走了倒行逆施的國王,而且在轉年英國議會順利通過《權利法案》,自此英國正式確立君主立憲制的原則。當然,值得一提的是,英國當年的這場革命雖然沒有流血,但是詹姆斯放棄抵抗,還是有暴力(或者壓力)作為后盾:一來此前有查理一世被革命者殺戮的前例,二來支持議會的義軍(詹姆斯二世的女婿威廉的軍隊)已經兵臨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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