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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劍橋中國哲學導論》第二節(jié) 法家哲學中的論爭(1)

劍橋中國哲學導論 作者:(新加坡)賴蘊慧


人 性

儒家討論人性,因為他們認為,“源初的人性是什么?”這一本體論問題可以幫助我們解決關于人類之善這一倫理學問題。從孟子那里我們知道還有其他一些思想家相信這一進路?;蛟S,他們誤入歧途?如果真有“源初的”、前社會化的人性,我們又如何可能從經(jīng)驗上證實它的倫理性質(zhì)?荀子哲學開始偏離這一進路。誠然,他宣稱人性本惡,但是,他在強調(diào)儒家價值的同時還強調(diào)法。荀子懷疑,能否依靠大眾有序?qū)崿F(xiàn)共同的善。在荀子看來,仁政本身不足以約束反社會的行為;因此,孟子錯矣。荀子的關注點在于,要建立一個文明的、人性的社會,首先應使民眾行為正當。

在不信任人性的道路上,荀子的學生韓非走得更遠。他有興趣追問的,不是人性的源初狀態(tài)是什么,而是如何控制人的行為。韓非拒斥探討人性的本體論問題,相反,他把關注點放在人的生存狀態(tài):

古之易財,非仁也,財多也;今之爭奪,非鄙也,財寡也。(《韓非子·五蠹》)

... men of yore made light of goods,not because they were benevolent,but because goods were abundant;while men of today quarrel and pillage,not because they are brutish,but because goods are scarce.(Han Fei Zi,Chapter 49,trans. Liao 1939,vol. 2:278)

墨子認為價值多元是社會失序的基本原因。與之不同,韓非把利益沖突歸因于資源匱乏。他把爭論從價值理論轉(zhuǎn)到了社會科學。在一定意義上,他的關注點較之儒墨的價值之爭更加現(xiàn)實。馮友蘭曾經(jīng)從這個角度比較了法家與儒家:

儒家的觀念是理想主義的,法家的觀念是現(xiàn)實主義的。因此之故,在中國歷史上,儒家總是指責法家卑鄙、粗野,法家總是指責儒家迂腐、空談。(Fung 1948:165)

法家與儒家的人性觀內(nèi)在關聯(lián)著它們各自對國家治理的性質(zhì)及目標的看法、以及歸根到底對人類生活的看法。儒家與法家這兩家學說截然對立。

民:普通民眾的角色

孔子謹慎地指出,唯有那些具有恰當才能與知識的人才可以領導民眾。(《論語·泰伯》第九章)墨家在討論法的時候亦持同樣的看法。但法家則對普通民眾的不信任尤為突出。韓非說,民眾的智力與小兒相當:“民智之不可用,猶嬰兒之心也?!薄綯he intelligence of the people can not be depended upon,just like the mind of the baby.(Han Fei Zi,Chapter 50,trans. Liao 1939,vol. 2:309)】(《韓非子·顯學》)進而言之,如果君主以為民眾會把他的利益放在心上,那就太不明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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