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午戰(zhàn)爭中日本確立對琉球列島的獨占
在1872至1879年琉球處置時期,天皇政府在解決邊境的歸屬問題和確定自己的統(tǒng)治領域的同時,還竭力向外擴張。除“琉球處置”以外,按時間先后,還有以下事件:
1873年9月至10月,政府內部對征韓論展開辯論,西鄉(xiāng)隆盛等的征韓派失敗。
1874年2月至12月,侵略臺灣。
1875年5月,與俄羅斯簽訂千島樺太交換條約①。自幕府末期開始的在樺太的日俄邊境線之爭,以日本讓步結束。日本放棄了對樺太南半部早已持有的所有權利,該島全部劃入了俄羅斯版圖。同時作為補償,俄羅斯把千島列島中得撫島以北的諸島讓給了日本,這些島嶼再加上擇捉島以南的日本原有領土,千島列島已全部歸日本所有。當時,無論是這些島嶼的經濟價值,還是其軍事地理的重要性,都遠不及南樺太。
①即“庫頁島千島群島交換條約”,亦稱“1875年圣彼得堡條約”?!g注
1876年2月,朝鮮被迫簽訂“日朝友好條約”及其附帶的附屬貿易章程。日本想通過侵略弱小鄰國來彌補損失,補償其被強大的俄羅斯奪走的領土利益,挽回一些國家威信。同時該條約的簽訂與前文所述的“琉球處置”也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
1876年10月,日本通告世界各國,小笠原諸島由日本政府管轄。在幕府末期,英國和美國都聲稱是本國人先登上這片無主地的,主張對該島擁有主權,并因此一度與日本關系緊張。從近代國際法則的角度來看,英、美的理由并不比日本的遜色,如果他們始終堅持自己的權利,日本是不可能獨占此地的。但是當時的美國政府中有一種比較流行的論調,即在遠離本土的地方擁有領土是不利的。因此1873年,美國全面放棄了擁有小笠原島所有權的主張,轉而支持日本。英國仍舊堅持自己的權利,但它從全亞洲政策的長遠目光來看,認為與其為了太平洋上的小島與日本搞僵關系,還不如索性讓給它,以此把日本拉到英國一邊加以利用,使其成為大英帝國在東亞的前哨更有利。因此,自1875年起,英國也就默認了日本的主張。日本這才得以獲得占有權①,并進行了上述通告。
①參見《日本外交文書》第5至9卷(明治五年至九年)中有關小笠原島的文件;幕府末期與英美的談判參見大熊良一的《千島小笠原島史稿》。
通過上述的各年大事可以看出,天皇政府一方面無法與俄羅斯、英國和美國對抗,只能一味地讓步,或是撿些小恩小惠而已。另一方面對朝鮮國、清政府及琉球國則始終采取高壓、擴張政策,力圖擴大自己的勢力范圍。但實力的匱乏又使其心有余而力不足。盡管琉球王國不得不放棄了與中國的關系,其領土被日本“處置”即吞并了,但日本原本的打算卻是:如中國提出某些條件,則讓出一部分土地給清政府。瓜分琉球問題與釣魚群島的歸屬問題在此雖無瓜葛,但與下文卻有著重要的聯系,因此有必要簡述一下其經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