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門
浪漫主義詩人經常被描寫為打破陳規(guī)的革命分子。年輕的華茲華斯在政治、詩風、主題上相當激進,但他也擷取不少十八世紀的善良風俗。格雷抵達湖區(qū)時還在母親的肚子里,他協(xié)助進一步推廣了湖區(qū)的美麗。雖然他是在湖區(qū)的邊緣出生,傳統(tǒng)美學和個人聯(lián)系令他在湖區(qū)渡過生命的后五十年。從韋爾斯到蘇格蘭到阿爾卑斯山,華茲華斯選擇已被贊美的風景步行與書寫。他可說是理想旅行者,對記憶、描述看到的事物有獨特才能的旅行者,而他與湖區(qū)的關系是介于本地人的熟悉與旅行者的熱情間的微妙關系。他和他的妹妹埋首于風景文學,教育自己以瑪麗安·達什伍德或伊麗莎白·班納特角度看待事情,將這樣的視野帶入每日的旅行。一七九四年華茲華斯要求他在倫敦的弟弟寄書給他,并特別要求寄吉爾平記述蘇格蘭及北英格蘭之旅的書。一八○○年,雪中長途跋踄七個月后,多蘿西在日記里寫道:“早晨,我讀奈特先生的《風景》(即先前引用的《風景:三本書中的載道詩》)。喝完茶后,我們劃船到勞瑞格瀑布,尋訪白色指頂花,采集野草莓,向上走去俯視里岱爾。我們眺望湖泊:驕陽把岸邊染成褐色。羊齒轉成黃色,開得遍地都是。我們從班森的木屋走去。湖很寧靜,映襯著天空美麗的黃、藍、紫、灰色?!边@段話給人她在早上讀風景書,下午見證書中描述的感覺。它也說明華茲華斯最常有的一種步行--不是作為旅行,而是作為住家附近的每日散步,這有些像淑女和紳士的每日散步,但若干方面又相當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