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位法家的代表人物是慎到(約公元前395—前315年),他可能與商鞅生于同一年,是趙國人。
與申不害一樣,慎到早年學習的也是道家學說。在齊宣王時,他曾長期在齊國的稷下學宮里講學,有不少學生,在當時享有盛名。他對法家思想在齊國的傳播做出了貢獻。公元前284年,慎到離開齊國來到韓國,任韓國的大夫。慎到著有《慎子》一書。
慎到主張“民一于君,事斷于法”,即百姓、百官只聽從君主的政令,君主則必須完全依法行事。立法權要集中在君主手中,各級官吏要嚴格地遵守法律和執(zhí)行法律,即“以死守法”。百姓則要接受法令的規(guī)定,按法做事。慎到認為,只有這樣,才能實行法治,并取得功效。在執(zhí)法的過程中,慎到提倡公平執(zhí)法,反對人治,認為法治比人治優(yōu)越,甚至說不好的法律也比沒有法律好。
在前期法家中,慎到以強調(diào)“勢”著稱。慎到認為,君主只有掌握了權勢,才能保證法律的執(zhí)行。如果有了權勢,即使像夏桀那樣昏庸殘暴,命令也能得到執(zhí)行;如果沒有權勢,即使像堯那樣的賢德,百姓也不會聽從命令??梢?,慎到重視“勢”,實際上是重視法律的體現(xiàn),是為了保證法律得到執(zhí)行。慎到反對儒家主張的德治,認為那樣不可能使法律貫徹執(zhí)行,會產(chǎn)生很多弊端。
慎到的馭人之術有兩條:“尚法不尚賢”和“君無事臣有事”。
慎到也反對墨家提倡的尚賢,但他并不反對任能。在慎到看來,能與賢,是兩個不同的概念:能指技術性的人才,賢是道德和政治的范疇。慎到認為,國家固然要任用技術性人才以處理具體的政務,但更重要的是確立依法治國的精神,而不要依賴于所謂的賢人來治國。
慎到也提出,君主要有得當?shù)鸟{馭臣下的辦法,其中重要的一點是,君主不要事必躬親,去處理具體的事務性工作,而要把這些交給臣下去負責。在用人方面,慎到提出“不用忠臣”,即不任用那些僅有忠心卻沒有實際能力的臣下。
法家思想主要包括政治思想和哲學思想兩個方面,最具建樹的是其政治思想。
法家的政治思想,核心是法、術、勢等三個概念,法是指政府頒布的成文法,術是指君主駕馭群臣的手段,勢是指君王的權威。在上述三位法家早期的代表人物中,商鞅強調(diào)的是法,申不害強調(diào)的是術,慎到強調(diào)的是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