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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缺什么,日本缺什么》“從天而降”的日本天皇(4)

中國缺什么,日本缺什么 作者:(日)近藤大介


1868年,明治維新的發(fā)生宣告了日本武士社會的終結。德川第15代征夷大將軍德川慶喜將國家大權連同江戶城一起歸還給了明治天皇,自己則在駿河(今日本靜岡縣)度過了余生。從那以后,日本名義上的最高權力和實質(zhì)上的最高權力終于得到了統(tǒng)一。也就是說,日本確立了“天皇全權在握”的社會體系。同時,自明治時代起實施的《大日本帝國憲法》第一條也規(guī)定“大日本帝國,由萬世一系之天皇統(tǒng)治之”。

雖然《大日本帝國憲法》做出了“天皇統(tǒng)治國家”的規(guī)定,但是,日本人始終無法適應像中國那樣的“皇帝一人負全責”的制度。只有在明治時代的45年時間里,頗具“帝王氣質(zhì)”的明治天皇做到了敢做敢當。之后的大正天皇經(jīng)常表現(xiàn)出精神薄弱的一面,實在算不上是一塊“能夠一人背負全責”。

1926年,身體羸弱的大正天皇駕崩,享年47歲。短短15年的大正時代也就此畫上了句號。之后,年僅25歲的昭和天皇繼任日本第124代天皇。

面對著那些經(jīng)歷過中日甲午戰(zhàn)爭和日俄戰(zhàn)爭的“大日本帝國軍”的元老,25歲的昭和天皇顯得手無縛雞之力。于是,日本再次成為了一個“逃避責任的國家”。

當時,日本的最高權力機關是天皇召集首相及其下大臣召開的“御前會議”。只是,這個會議從議題到結論都已經(jīng)事先做好的了腳本,天皇先象征性地詢問幾個問題,然后說一聲“諾!”,內(nèi)閣大臣們就可以對外宣布——○○經(jīng)過御前會議的批準了。

在那段時間里,勢力極具膨脹的軍部以“天皇負責”的名義,肆無忌憚地推行所謂的“在御前會議上,得到了天皇首肯”的政策。而另一方面,天皇卻認為“我的確說了‘諾’,但只是閉著眼睛批準了軍部的決定”,所以可以以此為借口,將責任推給軍部。就這樣,天皇和軍部聯(lián)手構建了一個有利于雙方“逃避責任”的組織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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