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一種新的感受
33.我盲目地相信自己的感受
在面對生活時,常“我”的力量在驅(qū)動著我,它的存在完全取決于周遭的世界。這個“我”有一種深深的恐懼,怕自己什么都不是,怕沒有安全感,怕沒有權(quán)力,怕自己一無所有。它很脆弱,很容易受傷,總是需要被認可,很容易灰心,很容易背叛他人,并且充滿了自憐。它這種一般性的而非有針對性的恐懼一直都在,怕自己不安全、沒有能力或是有其他的弱點。此外,它還一直有著一種貪婪,想要獲得,想要改變,想要成為什么。
我通常的情感狀態(tài)是負面的,總是以自私、自我為中心的角度來對他人和事件作出反應;只在乎什么讓我高興,什么讓我不高興;我喜歡什么,我不喜歡什么。我在一種長期封閉的狀態(tài)中變得麻木,被不停呼喊著“我”的小我所禁錮。而我的素質(zhì),我整個的素質(zhì)都被遺忘了。同時我還有一種去給與、去愛的需求。但是,愛只能在有意識的狀態(tài)下才能產(chǎn)生。愛是意識的一種品質(zhì)。
如果我想要了解事物的本相,就必須意識到無論語言還是相伴的感受都不是對實相的感知。語言不是事實,感受也不是事實。它們都是我基于我的局限對印象、對一切觸動我的事物作出的反應。我盲目地相信我的感受,從未懷疑過它們。我相信它們是一種客觀的呈現(xiàn),而沒有看到它們實際上只是反映了我難以擺脫的局限。因此,我無法明白觀察那些感受的絕對必要性——保持面對它們而不去反應,無情地對待我想要反應的渴望。我需要對了解自己的感受升起強烈的渴望,既不袒護它們也不排斥它們。我的思維必須敏捷而精確,這樣才能擺脫感受的影響。如果我想要了解感受的意義和它們對我的生活的影響程度,我的注意力就絕對不能減弱或分散。在這樣的時刻,我需要向一種產(chǎn)生于靜默的智慧敞開自己,只要做到這一點,理解就會升起。
為了開始這種探尋,我必須去觀察那些總是占據(jù)我注意力的感受——無論是恐懼、憤怒還是妒忌。我總是逃避去觀察這些感受,如果我想要覺察到它們,就必須面對它們,并且在每時每刻與它們共處。我會帶著自己整個的臨在專注于我的感受活動。這種注意力是純凈的,不帶有任何野心勃勃的主觀企圖。為了覺察,它必須一直保持著這種純凈的狀態(tài)。這是一種高等的能量,比那些攪動我的感受更加有力量、更加有智慧。只有以這種方式來工作,我才能夠衡量出自己對這些感受有多么執(zhí)著。
我需要去體驗是什么將我的思想和感受局限在一個特定的范圍里——那是一種與控制思想的一系列信念所進行的反復接觸。我需要覺察到這種接觸對我的催眠作用。為了接觸到其他的印象,我需要去感覺到一種屬于更高層面的更為精微的能量。與這種能量更為頻繁的接觸會帶來新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