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秘密”的丑聞(2)

底線:默多克與《泰晤士報》之爭背后的新聞自由 作者:(美)哈羅德·埃文斯


“我不會再跟你提這個案子了?!蔽冶会尫藕螅つ崴埂h密爾頓說,他也確實做到了這一點。從此,我們不再輕易地挑戰(zhàn)法律。不過,埃文斯深知我的耐心已盡。為了刊登有關(guān)藥物最初的制造方法,我已經(jīng)等了三年的時間。他擔(dān)心這些基于英國釀酒公司內(nèi)部文件的文章,會讓五年前的一幕重演。畢竟,對于我們獲得這些文件一事,對方全然不知。

就格蘭泰公司的草率和欺騙,我很快公布了一份四頁的調(diào)查報告。御用大律師大衛(wèi)·赫斯特警告說,這會被視作對法庭的公然藐視。如果英國的案件付諸審理,就會對報告中涉及的問題進行詳細討論。我并沒有在一棵樹上吊死,同是御用大律師的彼得·布里斯托的見解就顯得更為樂觀。他認為不會有報復(fù)行為發(fā)生。

不過詹姆斯·埃文斯堅稱,除非等到每件案子審理完畢,否則,一旦公布任何關(guān)于英國釀酒公司在英制造藥物的信息,我就會面臨法院發(fā)出的拘禁令。沒有人懷疑埃文斯的判斷。和所有人一樣,他對這些限制也是深惡痛絕。不知從哪里來的靈感,他認為我們應(yīng)當(dāng)把文章放進校樣模板,然后帶著校樣在英國釀酒公司位于圣詹姆斯廣場的總部溜達,希望報道將要付印的假象會刺激他們做出解釋,并且勉強同意報紙的發(fā)行。

我們開始將這個想法付諸行動,不過我并沒有抱任何期望。英國釀酒公司的御用大律師約翰·威爾默斯具有最敏銳的法律頭腦,他們在尋求總檢察長保護方面,一直保持了極高的熱情。鹿死誰手,尚難定論。我們或許會收到一紙禁止出版的法庭禁令,誰知道呢!


上一章目錄下一章

Copyright ? 讀書網(wǎng) ranfinancial.com 2005-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備15019699號 鄂公網(wǎng)安備 4201030200161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