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甲午戰(zhàn)爭后,李鴻章受命赴日議和。盡管朝廷已授他割地賠款的全權(quán),但他仍期望“爭得一分有一分之益”。三次談判未果,在第三次談判完乘轎返回驛館的路上,他被一個叫小山六之助的日本人開槍擊中面頰,一時血染朝服,李鴻章當(dāng)場昏厥過去。刺客小山一心想讓戰(zhàn)事延燒下去,但伊藤博文此時擔(dān)心的,是有什么把柄落在西洋人手里,使之借機染指中國。
難怪聽到這個消息后,伊藤博文氣急敗壞地說:“這一事件的發(fā)生,比戰(zhàn)場上一兩個師團的潰敗還要嚴(yán)重!”因此之故日方稍有收斂,但伊藤博文仍然氣勢很盛,他對李鴻章“但有允與不允兩句話而已”,繼以增兵再戰(zhàn)進行恫嚇。李鴻章接連發(fā)電請示,光緒命令“即遵前旨與之定約”,最后以2億兩白銀賠款(原本是3億兩)、割遼東半島及臺灣澎湖等議和。
可見李鴻章并非主觀賣國,而是不得已為之,國殘兵弱,城下之盟,他又能奈何?
曾看到過一本出版于1900年10月14日,名為“l(fā)e petit Journal”的法國畫報,封面是一幅這樣的畫面:一隊日本軍和一隊俄國軍,夾護著已經(jīng)77歲的大清國全權(quán)代表李鴻章,前往談判地春帆樓,荒草、白須、槍刺,背景上的巨大樹冠,野獸般地伸展著巨大爪牙!
事實上,縱使這樣的威逼之下,李鴻章與洋人交涉,也始終嚴(yán)守清朝“按照條約,不能稍有侵越,外敦信睦,而隱示羈縻”的原則為分際,力保朝廷尊嚴(yán)。而且在個人意志上,他從來都是銀子少給一兩算一兩、國土少割一塊算一塊,在伊藤博文面前他甚至不惜哀求。時人說李鴻章有“豪膽”和“逸才”,在我看來,那是他以放棄個人尊嚴(yán)換回國家的尊嚴(yán)。
他的尊嚴(yán)不但掉在伊藤博文的談判桌下,回國之后也掉在粗淺的人心之下。不但匹夫匹婦指責(zé)他“賣國者秦檜,誤國者李鴻章”,就連跟他一起辦洋務(wù)的張之洞,也譏諷他:“少荃議和二三次,遂以前輩自居乎?”但是李鴻章不畏讒言,且不懼流言,他家中掛著一副自撰的對聯(lián):受盡天下百官氣,養(yǎng)就胸中一段春。這套內(nèi)春功可謂他的金鐘罩鐵布衫。
然而對年近八旬,又受過槍傷的李鴻章來說,再強大的內(nèi)功,也不足以抵擋歲月的侵襲和肉身的退化,為了大清的國祚和未來他已勞心累力五十多年,此刻國家老了,他也病了。
1901年9月7日,代表大清國與十一國簽訂了《辛丑條約》的李鴻章,簽字回來后再一次大口吐血,“紫黑色,有大塊”,“痰咳不支,飲食不進”,醫(yī)生診斷為胃血管破裂。胃病是典型的心病,俗話說“十人九胃”,操心過多者更是常見。李鴻章早年慣于軍旅生活,南北奔波,飲食不定自應(yīng)常見,但他多于謀慮、用心過度,怕才是胃病沉疴難起的最大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