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歷史,大人性
一百零四年前的一天,27歲的光緒皇帝下了一份《明定國是詔》,戊戌變法由此開始。
一百零三天之后的那天凌晨,慈禧從頤和園趕回紫禁城,將光緒囚禁,自己臨朝訓政,同時抓捕康黨,使得這場變法成為中國歷史上歷時最短的變法(也許是之一?)。
但正是這場變法,把大清的王朝氣數(shù)抖落一地,也把康有為不堪的人性抖落一地。
在這一百零三天里,變法的詔書和諭令猶如走馬燈,亂花漸欲迷人眼,凡184條,涉及方方面面。大體來說,政治上要變一人專制為君主立憲,軍事上要改用西洋軍事訓練,經(jīng)濟上要發(fā)展工業(yè)、振興商業(yè),在文教上則是“開民智”“興學校”“廢八股”。
從表面上看,這些似乎都是于國有利之舉,康有為也配得上變法領(lǐng)袖之稱,然而世人不察的是,康有為的用心都在這些之外——陽光照不到的地方,才有黑暗。
譬如,在康有為的《戊戌奏稿》中他明確反對開國會、立憲法,只提出設制度局。
這就奇怪了,維新派的理想明明是君主立憲,康有為為何會反對呢?按康有為的說法,是當時民智未開,沒有議政的能力,這當然是個很好的說辭,然而事實上,他所顧慮的卻是另一層意思,因為一旦開國會立憲,他也必須在憲法和國會之下,所以他在覲見皇帝后立場大變,反而極力主張強化君權(quán),開始渴望光緒“乾綱獨斷,以君權(quán)雷厲風行”。
康有為很明白,光緒被限權(quán)他自然更沒用武之地,反而不如讓光緒有權(quán)歸他用!
而從開制度局上,更能看清康有為的算盤。他在上光緒的折子里,提出要設制度局和十二分局以辦新政,這十二分局分別是法律局、度支局、學校局、農(nóng)局、工局、商局、鐵路局、郵政局、礦務局、游會局(專管游學與學會)、陸軍局、海軍局。明眼人一看就知道,這哪里是辦新政,分明是想架空朝廷和各省的各級權(quán)力機構(gòu),新建一套政府的班子和人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