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禮”?什么是“樂”?按照甲骨文和金文的字形,禮就是禮器,樂就是樂器。所以,禮樂就是祭禮和樂舞。這當然不錯,也不能沒有。但在周公看來,禮和樂,又不能僅僅只是祭禮和樂舞,更應該是一種鞏固政權、穩(wěn)定社會、維持秩序和安定人心的工具。
甲骨文的“禮”(甲3629)。
金文的“禮”(何尊)。
王國維、郭沫若都認為“象二玉在器之形”,因此“禮”最早是指禮器。
甲骨文的“樂”(續(xù)3·28·5)。
金文的“樂”(郘鐘)。
許慎認為“象鼓鞞”(架子鼓),羅振玉認為是“琴瑟之象”,總之是樂器。
具體地說,禮的作用是維持秩序,樂的作用是安定人心。人心安定,秩序就能維持;秩序井然,社會就會穩(wěn)定;社會穩(wěn)定,政權就能鞏固。這是一個環(huán)環(huán)相扣的完整系統(tǒng)工程。
禮和樂,為什么能起到這樣的作用?
因為禮要表現(xiàn)為儀,儀要表現(xiàn)為序。比方說,在請神吃飯的祭祀儀式上,接受致敬和禮拜的天神地、列祖列宗,誰坐“主席”,誰算“列席”,要有一個序列;參加祭祀的人,誰是“主祭”,誰算“助祭”,也要有一個序列。如此,才能“行禮如儀”。顯然,禮的本質(zhì)就是序,秩序。
處理人神關系的秩序,當然也可以用來處理人際關系。這就是周公的“禮”。它的意義,不再僅僅只是“敬神祭祖”,更在于“身份認同”。說得再明白一點,就是每個人有每個人的身份地位,比如君臣父子,夫妻兄弟;也都有自己的權利和義務,比如君仁臣忠,父慈子孝。只要明確這一點,各自安分守己,就不會動亂。
因此,它必須被確定為制度,即“禮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