躊躇不定時,因《娜可不一樣》認識的香港演員安先生突然打電話給我,說與原有的經理人公司解約,需要一名協(xié)助他工作的執(zhí)行經紀,為他開拓內地市場,不必上班,沒有底薪,但按我接洽的工作收益來提成。
安先生入行二十多年,拍戲唱歌,經典之作眾多。他為人謙和有禮,很受內地劇迷歡迎,中學時我還曾每晚在電視前等候他主演的連續(xù)劇。我告訴粟智這事,問他的意見。他說,好啊,做!
我不太情愿,印象中的經紀人,都穿奇裝異服,工作時狐假虎威,陰陽怪氣,而且門檻很低,普遍沒什么文化。我自認著作若干,又有著清高傲骨,怎么可能去做這種點頭哈腰侍候人的工作。后來,認識幾位德高望重的前輩讓我改變了這一看法,但當時,有種根深蒂固的印象,覺得做節(jié)目還算是媒體從業(yè)人員,跟著藝人做事,那便是真正進入了所謂的娛樂圈。我不要。
粟智說,工作不分貴賤,多少人想做呢。
可我偏偏不是他說的這多少人。我知道執(zhí)行經紀的意思,跟他們走南闖北,和不同的陌生人打交道,從生活起居到工作瑣事的安排,想想我就夠了,真的做不了。
我抱怨說,早知今日,還不如不離開光線呢。
粟智說,可你已經離開光線了。
我沉默了。
粟智很堅持,先賺錢,夠了就創(chuàng)業(yè),行不行?
仍不吭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