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四、“轅田”制度——農(nóng)民交換耕田(2)

中國經(jīng)濟(jì)史 作者:錢穆


《周禮》將田分為三種等級:

1.上田(上品)不更易,一年一墾。

2.中田(中品)一年交換,三年一墾。

3.下田(下品)交替輪耕,三年一墾。

何休云:“肥饒不得獨樂,磽埆不得獨苦,故三年一換土易居?!?/p>

另一種說法是:“周制三年一易,以同美惡?!?/p>

“商鞅始割裂田地,開立阡陌①,令民各有常制?!?/p>

又有一種說法是:“三年爰土易居,古制也,末世浸廢,商鞅相秦,復(fù)立爰田,上田不易,中田一易,下田再易,爰自在其田,不復(fù)易居也?!贝耸禽喐啤?/p>

晉國在黃河以北,地大人稀,乃是“寬鄉(xiāng)”,故開爰田制。

“魏氏之行田也,以百畝,鄴獨二百畝。”可見此時期之土地制度以100畝為單位。

以上是人口少土地廣的“寬鄉(xiāng)”,行的是交替輪耕的“爰田”制。但如《左傳·襄公三十年》所載,子產(chǎn)管轄的地區(qū)地狹人稠,施行的則是“狹鄉(xiāng)”制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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