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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魏晉南北朝賦役制度(4)

中國經濟史 作者:錢穆


根據《宋書·王弘傳》所記,文帝并對人民服役年齡作了一次合理的調整。依照舊制,男丁13歲要服半役,16歲則全役。在元嘉初年調整為15—16歲,宜為半丁,17歲為全?、?。

文帝晚年欲繼承乃父遺志,于元嘉二十七年倉卒出師北伐,因此覆師喪旅,并使廣陵一萬多戶人家為北魏擄走。徐、豫、青、冀、兗各州之人民慘遭殺戮者無數,宋財政亦瀕臨破產。

皇命減百官俸祿三分之一,并向民間富有者借用資財四分之一,事息歸還②,可謂中國最早出現的戰(zhàn)時公債。但宋文帝仍堅持不向人民增加租調,可謂善政。

宋武帝劉裕、文帝義隆兩朝政績,《宋書》有兩篇史評,頗多稱道。一篇是《良吏傳序》,其大意謂:高祖(宋武帝劉裕)平民出身,已知民事艱難。他在安帝義熙年間入朝作宰相,留心吏職。由于兩次北伐,日耗千金,因此未能寬減賦役,但他仍在這方面作了不少工作。他本人生活極為儉樸。清簡寡欲,不重絲竹之音,輿馬之飾,因而能連年出征。太祖宋文帝劉義隆幼年寬仁,繼位后于元嘉七年,宋軍攻占虎牢、洛陽等地,大軍出征,軍費出自國庫,并不征用民眾服役,亦不加重人民負擔,因此國內安寧。執(zhí)政30年來,每年只征收正額賦役,而無額外需索。人民安于自己的工作,守宰六年更換一次。雖然做到家給人足非易事,但亦無人死于饑寒。城鄉(xiāng)歌謠舞蹈,到處成群,確是宋世之盛世。

另一篇史評記載在孔季恭、羊玄保及沈縣慶等的傳后評語,大意如下:史臣道,自從義熙十一年司馬休之外逃后秦,劉裕平江陵并取得東晉政權后,一直至元嘉末年,共39載,不用兵車,民不外勞,役寬而政務清簡,人民繁息,余糧滿倉,夜不閉戶,可謂南北朝之極盛之期。此時地廣野豐,民勤本業(yè),一歲豐收,使數郡忘饑。會稽郡帶海傍湖,良田亦數十萬頃,膏腴上地,畝值一斤黃金,即使長安一帶亦不能比。荊州擁有南楚地區(qū)之富,揚州有全吳之沃及魚鹽杞梓之利,絲綿布帛足供全國衣著所需。

元嘉中期,水災為患,太祖省費減用,開倉廩以賑之,因此能安然度過。宋孝武帝劉駿末年,積旱成災,雖弊同往困,但救濟工作不及元嘉時期;故災情雖未及元嘉之半,但死亡者卻加倍。

以上兩則史評均稱道了劉裕、義隆父子兩朝的德政,使政經情況趨于安定繁榮。惜文帝為太子劉劭所殺,孝武帝劉駿繼位,以后繼位者,更一代不如一代。

東晉以后之戶調是丁男調布絹各二丈、絲三兩、綿八兩、祿絹八尺、祿綿三兩二分,但劉駿竟加至“民戶歲輸布四匹”①。將戶調增至四倍,安得不民窮財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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