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漢以后,帝王賜與黃金給臣民雖已減少,但掘金者仍多。如漢中有金戶千余家,常以漢水之沙淘金,生產(chǎn)不斷①。
東晉產(chǎn)金以梁州(陜西、西川)、益州(四川)及寧州(云南)三地為主。取金之法除了沙中淘洗外,尚有火熔法。陶宏景《重修政和證類本草》言:“金之所生,處處皆有。梁、益、寧三州多有,出水沙中。建平、晉安亦有金沙,出石中。”建平與晉安均在今福建省,可見除上述三州外,福建亦產(chǎn)金,《魏書》中亦有提及。
五胡十六國中,產(chǎn)金較為積極而技術(shù)也有所提高的是前秦世祖苻堅時期,苻堅允許民間可以自由開采黃金白銀。前秦滅前燕、前涼及代國,疆域擴展至陜、甘、冀、魯、豫、蜀、黔、蘇、皖、鄂各省,且均為古產(chǎn)金之地。
除前秦外,尚有夏國世祖的赫連勃勃,他曾設(shè)將作大匠,制作黃金裝飾物,并曾用銅鑄造大鼓、銅駝、龍獸等物,對于煉銅業(yè)和黃金加工技術(shù)均有發(fā)展。總的來說,兩晉南北朝時,黃金仍保持了當作貨幣的作用,但用器飾的形式來流通。如南齊高帝蕭道成建元二年(公元480年)時,帝贈周盤龍金釵20枚②。上述金釵的器飾即是當作貨幣之用。
白銀在漢代,除漢武帝與王莽時曾當作貨幣外,民間僅當作寶藏。魏晉以后,因黃金供應(yīng)不足,遂用白銀補充之,故用銀者漸多。
漢代金銀的形式,除武帝的麟趾裹蹄外,就是圓形的餅,如《三國志·魏志》中所載的“賜銀千餅,絹千匹”等記載甚多。南北朝時多為模仿笏的鋌形,為長方形的板,故后代稱白銀一鋌為一笏,當時也有將金銀鑄成餅形的,亦有鑄成錢形的。
如北魏孝文帝之子汝南王悅曾有散銀錢的故事。如近代在六朝墓中曾掘出銀鑄的五銖錢??梢姰敃r的金銀餅、金銀鋌及金銀錢,均具有貨幣的作用。
3.佛教用黃金最多
魏晉南北朝時產(chǎn)金量較漢代為少。因此黃金的計算單位已由“斤”而改為“兩”,如《晉書·食貨志》記“愍皇時斗米二金”,即《愍帝紀》所記的“斗米值金二兩”。當時帝王賞賜臣下已不用黃金,而改用銅錢、布帛、絹、谷米等。如《北史·高昂傳》云:“西魏賞斬昂首者,布絹萬段,歲歲稍與之。”可見當時已不用黃金,且是分期付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