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開篇就寫道:
“我見過許多老師,其中我最喜歡的就是教我們數(shù)學的劉老師。我喜歡她的‘小紅花’。她的那些‘小紅花’是用錢買不到的,是劉老師在學校辛苦了一天,回家以后自己動手剪出來的,只要你上課認真聽講、作業(yè)完成得也好,就有可能得到她的一朵‘小紅花’?!?/p>
老公事先只要求每人寫滿五百字,小明卻寫出了八百多字。
我和老公都覺得小明的這篇作文寫得很不錯,有骨頭,有肉,既豐滿,又有激情。我說:
“小明的這篇不比發(fā)表在《贛西都市》報‘都市小記者’欄目中的那些文章差,再說劉老師這種鼓勵孩子的辦法也很有特色。 ”老公說:“那就把它寄給‘都市小記者’?!?/p>
于是我給小明這篇作文中的錯別字做了一點訂正,又為它起了一個更貼切的題目:《劉老師的小紅花》。只是,我注意到“都市小記者”欄目中發(fā)表的所有學生的文章,文章的后面一般都注有“指導老師”的名字,我想署上指導老師,這對老師評定職稱會很有幫助的。這事,卻叫我為了難。因為小明的這篇文章,“指導老師”無疑是老公,但報上注明的肯定都是學生的語文老師。我問老公:“你說小明這篇文章的‘指導老師’應該寫誰?”
老公的回答讓我感到意外。他回答得十分干脆:“這還要討論嗎?只能是周小萍!”
我定定地望著老公,卻在想:這么多年了,我們一直堅持替弱勢群體代言,為無聲者發(fā)聲,信奉說真話,辦實事,最深惡痛絕的,就是弄虛作假??涩F(xiàn)在,為了自己的孩子,老公卻心甘情愿地干起了違心的事,做一回俗氣之人。
不過,我相信老公這樣做,是理智的。
于是我在小明《劉老師的小紅花》的文后,又加上了“指導老師周小萍 ”七個字。
文章發(fā)出去之后,竟敲起了心鼓:我這是不是在干一件蠢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