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則2:不做太多評判
心理醫(yī)生的原則是“不做任何評判”,特別是道德評判。在他們眼里,沒有變態(tài),也沒有犯人。
在親密關(guān)系里,肯定做不到“不做任何評判”,但“不做太多評判”是可以的。
人們特別喜歡把自己的判斷和道德觀強加給親人和愛人。大概是因為在這個世界上,他們能影響的只有他們,所以抓住不放。
設(shè)想一下,如果一個人說的每一句話都會遭到批判和反對,最后必然是他/她閉嘴,交流就此堵塞。
很多父母抱怨子女對他們說謊,也有人抱怨伴侶不愛和自己說話。多多少少是因為對方真實的表達得不到接納。
減少謊言的唯一辦法就是寬容。如果一個人無論說什么,都不會遭到非議和攻擊,他自然敢說真話。而在一個道德標準越高的環(huán)境中,謊言就越多。
原則3:把他/她當作一個人
無論這個人是你的愛人還是子女,他/她首先是一個獨立自主的人。
康德說:“人是目的,而不是實現(xiàn)目的的手段。”任何一個人都不是實現(xiàn)你意愿的工具,他有他自己的意志。
馬丁·布伯提出的“我和你”啟發(fā)了許多心理咨詢師。他認為,只有當“我”放下預(yù)期和目的,以“我”的全部本真與一個人建立關(guān)系時,“我”才會與這個存在的全部本真相遇。這種沒有摻雜任何預(yù)期和目的的關(guān)系,才是“我與你”的關(guān)系。否則,就是“我和它”的關(guān)系:對方淪為了“我”實現(xiàn)預(yù)期和目的的工具。
“我與你”建立的前提是:看到并尊重對方的真實存在。因為“你”便是世界,便是生命,便是神明。把對方當作一個有靈魂的人,而不僅僅是一個滿足你期待的社會角色,這樣,你們之間才算不僅有名義上的親密,而且有真正的親密交流。
在西方文化里,神父和教堂曾在很長一段時間,承擔了慰藉心靈的作用。人們在教堂禱告,或向神父訴說,是指向內(nèi)心,指向靈魂的,因為在這個時候,他們從所有的社會角色撤出,只留下真實的自我,而上帝和神父是永恒包容他們的。
古代的中國文人,在煩瑣的人世規(guī)矩中,則常常將自我寄情于山水。就像李白,最愛的交流對象是自然萬物,他吟唱著“花間一壺酒,獨酌無相親,舉杯邀明月,對影成三人?!薄氨婙B高飛盡,孤云獨去閑,相看兩不厭,只有敬亭山?!薄獮t灑又孤獨。
好吧,如果在人間實在找不到愜意的對話對象,就偶爾和云說說話吧。
鑒于我們太多空洞又熱鬧的交流,對此千萬不要感到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