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觀念的藝術與技術的藝術(1)

觀念的藝術與技術的藝術 作者:蔣原倫


我今天將“文藝與傳媒”這個討論話題轉換成眼下這個題目。

觀念的藝術就是文藝,而技術的藝術就是傳媒,這種搭配是很時髦的,我們今天開會所在的地點就是北京師范大學藝術與傳媒學院。這個學院是5年前成立的,但是我們再往前5年,比如說10年以前,很少有人會把藝術與傳媒聯系起來,為什么呢?因為在傳統(tǒng)的見解中,藝術與技術是對立的。技術與工具、手段和效率相關;藝術則與我們的心靈相關。技術雖然實用,但是沒有形而上的超越的力量;藝術有形而上的特質,即如一幅畫,一曲音樂,我們會以它們是否有藝術性來加以劃分,藝術價值的高低,除了真?zhèn)?,就是由內含的藝術性來決定,這藝術性既不是體積和規(guī)模,也不是所用材料的昂貴,往往是由某種觀念來決定的,例如美的觀念、藝術真實的觀念、人類理想的觀念等等。

因此,觀念的藝術主要是指我們對藝術的認識有時需要從某種統(tǒng)一的觀念入手來解讀,并認為藝術應該體現真理和某種有價值的觀念。觀念的藝術,不是不講技術,技術是手段,沒有技術,藝術的效果就出不來,但是光有技術,沒有某種觀念引導,或者說缺乏深邃的內涵,其藝術價值就不會得到提升。

觀念因其概括力和凝聚力,往往強調觀念對象的一致性和共同性。例如,古代中國和西方都有詩畫一致的類似說法,“畫是無聲的詩,詩是有聲的畫”“詩中有畫,畫中有詩”等等是這類說法中最有代表性的陳述。人們試圖在這兩者之間尋找共通性,并在精神層面畫上等號,為此萊辛在《拉奧孔》一書中專門論證了詩歌與繪畫的區(qū)別,即從題材、媒介、心理功能和藝術理想等四個方面來加以分析,應該說,萊辛可能是最早關注藝術與媒介關系的批評家,雖然媒介只是四個因素中的一個,但是與其他三個因素相比,只有它屬于硬件,有物質的規(guī)定性和硬度。但是幾乎就在萊辛的那個時代,產生了一門學問,這就是“美學”,美學討論的問題雖然有點復雜,但是在美學那里不僅詩和畫,甚至連雕塑、音樂等等都有了某種共通性,其根本點是落在什么是美,美的本質是什么等問題上。在承認日常生活中的美、藝術作品中的美,或各色具體的對象的美的基礎上,人們試圖從觀念上來徹底把握它,于是就有了康德的美學思想,提出了關于美的判斷的一整套思想和法則(如美不涉及利害計較、不憑借概念而普遍地使人愉快、無和目的性等等)。而在康德之后,黑格爾提出“美是理念的感性顯現”就順理成章了,因為美的理念已經有前人如鮑姆嘉通、博克和康德等人奠定,或者說在哲學家思想家那里,美已經成為一個無須依傍具體物像的觀念對象,它超越時空,也超越于藝術門類,亦即無論何種藝術,它的本質應該是美的,或者說是為了表現美而存在的。漸漸地人們將可以命名為藝術的所有領域統(tǒng)統(tǒng)劃歸美來統(tǒng)制,無論是詩歌、小說、繪畫、舞蹈、音樂、戲劇,還是電影、電視等等都被認為是依據美而存在的,所有產生影響的、有震撼力的杰作都是很好地遵循了美的法則的緣故,無論是梵高的《向日葵》,還是羅丹的《歐米哀爾》。一些美學家還化腐朽為神奇,將丑納入美的范疇,謂之審丑。他們所作的精密解析和雄辯論述絲絲入扣,并向人們表明,思想觀念的力量一旦膨脹,可以吸納和控制一切對象,甚至化丑為美。不過,無論作為藝術本質的美是怎樣的,它畢竟是一個極其抽象的觀念,它和人們日常生活中所說的美是兩回事,在日常生活中美是感性的、具體的、與一定的場景和主體的心情相關的。就美在主觀還是美在客觀來說,在日常生活中,甚至在藝術鑒賞中,美在主觀,因人而異;但是從學術上、觀念上來討論,美在客觀,需要有一個共同認同的觀念對象,這一觀念的生命和活力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思想的概括力和系統(tǒng)性。


上一章目錄下一章

Copyright ? 讀書網 ranfinancial.com 2005-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備15019699號 鄂公網安備 4201030200161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