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瀾等人在提案中說—
一、政府明令于最短時期間結束訓政,實施憲政。
二、成立戰(zhàn)時正式中央民意機關,其職權必具備現(xiàn)代民主國家民意機關最基本之實質。
三、為節(jié)省抗戰(zhàn)時財政支出,減輕民眾負擔……任何黨派不得以國庫供給黨費。
四、……實行選賢與能之原則……不得歧視無黨、異黨之分子,及利用政權吸收黨員并強迫公務人員入黨。
五、政府明令禁止任何黨派利用政權在學校及其他文化機關推行黨務,并嚴厲制止青年學生參加黨派斗爭以飭學風而固國家元氣。
六、政府明令保障人民身體、信仰、思想、言論、集會、結社入黨、看報、旅行等之自由。
七、明令停止特務機關對內(nèi)之一切活動,并禁止一切非法特殊處置……
八、明令取消縣參議會及鄉(xiāng)鎮(zhèn)代表考試條例,以便凡熱心公正之士,均有機會參與地方政治,不受考試之限制。
九、……確定人民最低生活之保障,厘定人民平均合理之負擔,并嚴禁官吏利用政治權力,實行壟斷投機之商業(yè)行為。
十、軍隊國家化,停止軍隊中任何黨派之組織,借以防止以武力從事黨爭。(《張瀾文集》第136—138頁)
1941年4月12日,梅貽琦在日記里說:“作《大學一解》要點?!贝稳沼謱懀骸凹s光旦來食早點,以《大學一解》要略交煩代擬文稿,日來太忙,恐終難完卷也?!?/p>
潘光旦遵梅貽琦所囑,寫出《大學一解(稿)》。既循梅貽琦所列要點,又發(fā)揮了自己服膺的“位育”學說,還提示青年,逆境或許是修身養(yǎng)性的好機會。
潘光旦說—
……教育之最大目的,要不外使群中之己與眾己所構成之群各得其安所遂生之道,與夫共得其相位相育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