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王政六年,以趙國為首,趙、楚、魏、韓、衛(wèi)五國達成合縱盟約,以援救魏國為名,以趙國龐援為大將,太子嘉為監(jiān)軍,率五國軍隊分五路討伐秦國。這五路大軍接受趙襄王的建議,取道蒲板,由華州西進,挺進驪山,襲擊渭南,伺機奪取潼關,威脅咸陽。消息傳到咸陽,嬴政急忙召集群臣商討對策。
按照秦廷制度,君王未成年時承襲王位,一般由太后或顧命大臣(多是丞相)代為執(zhí)掌朝政,隨著幼君年歲漸長,逐漸熟悉了政務,就應當把大權一點點移交給君王,一旦大婚之后就可以舉行加冕典禮,正式親政。但加冕之前還有一個試政期,也就是過渡期,試政期的長短因君王處理朝政的能力而異,少則幾個月,多則幾年。
在秦國的歷史上,因太后或大臣代理朝政引起宮廷禍亂的事很多。如秦惠公去世后太子出子繼位,因為年幼由母親代為執(zhí)政,但太后沒有和顧命大臣處理好關系,結果母子被殺,顧命大臣另立靈公之子為王,這就是秦獻公。秦獻公因此把都城從平陽遷到櫟陽。就是兩次稱帝未成的秦昭襄王,也曾因為年幼而由母親宣太后代為執(zhí)政。當昭襄王大婚之后試政時,宣太后卻極不情愿把大權讓給兒子,直到樓緩為相時,昭襄王才真正大權獨握。
現(xiàn)在嬴政又到了試政期,呂不韋理所當然要逐步移交大權。人們對于權力的攫取欲猶如吸上了鴉片,沒有外力的強迫,讓他自己放棄是絕沒有可能的。盡管呂不韋在心中早已把嬴政當做自己的兒子,但呂不韋也剛剛五十出頭,剛品味到權力的好處不久,讓他現(xiàn)在就一點點讓出,他當然不樂意,親生兒子也不行。權在誰手誰當家,何況呂不韋還要實現(xiàn)他心中更宏大的理想,沒有大權嬴政怎會服服帖帖聽他的,就是嬴政知道自己是呂姓之后,也不會輕易答應把嬴秦改為呂秦,只有以大權作后盾,呂不韋才會實現(xiàn)他的夢想。
呂不韋是個權欲熏心的人,俗話說“有其父必有其子”,嬴政現(xiàn)在對大權的渴望比他有過之而無不及。因此,在試政之后的第一次朝會中嬴政就與呂不韋發(fā)生了矛盾,當時討論的問題是納捐換爵的事。
呂不韋當初提出這一建議時嬴政就不樂意,他認為違反了秦孝公任用商勒進行變法以來實行的軍功取爵制,但為了救濟災民以解燃眉之急,經華陽太后允許,嬴政同意了呂不韋的建議,詔告全國,納粟千斤者便可拜爵一級。
但這只是權宜之計,災荒之后的這次朝會上,嬴政要求取消納捐取爵的政令,但呂不韋堅決反對,嬴政無奈,只好繼續(xù)執(zhí)行這一政策。
當時嬴政為了早日執(zhí)掌軍權,把一些年輕將領吸引到自己身邊,閑暇之余經常到軍中與王翦、辛勝、楊瑞和、桓等人談心,順便了解軍情。提及納捐取爵的事,眾將領一致反對。
按照秦制,不論出身門第,一律按照所立軍功大小接受賞賜,即使是嬴氏宗室子弟也不例外,宗室中未立軍功者也不得列于宗族的族譜,更不能擁有爵位。此外,商鞅還制定了二十級軍功爵位,同時規(guī)定:每個立軍功的人都能夠擁有一定等級的爵位,享有相應特權。如殺敵五個士兵可以役使五戶人口,取敵一個士兵首級能得良田一頃,宅九畝,賜爵一級。爵至五大夫可衣食三百戶的租稅,軍功特別杰出的可以達到六百戶乃至千戶食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