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正躺在床上吃糖的孩子說:“你從小就要注意保護牙齒。”
孩子眨著眼睛,嘴里仍在咀嚼。他大概在想,他的“小時候”是段很長的時間,要在這很長的時間里保護牙齒,而不是在今天晚上,所以,他仍然吃糖。
我的意思只好深入:“請你不要躺在床上吃糖。”
孩子說:“我還沒有咽下去哩。”
這又激發(fā)了我更為明確的指令:“請你現(xiàn)在就起床,立即把嘴里的糖吐掉。并請記住,永遠不允許含著糖睡覺。”
孩子起床把糖吐掉了,但他仍在抗辯:“我又沒有睡著。”
孩子也會鉆詞句的漏洞的。
這就是一般號召向律令過渡的原理。“保護牙齒”的學(xué)說使孩子不曉得該怎樣用行動來保護。
一般號召只能誘發(fā)孩子想你的詞句,啟發(fā)他的思維,但就是不能和立即把嘴里的糖吐掉這個動作聯(lián)系起來。
律令是生硬的,律令的優(yōu)點在于,孩子不需要格外用心去考慮該怎樣保護牙齒。如果孩子自己思考,他也會想到這條指令,寫出保護牙齒的具體措施來。他必定會搜羅各種注意事項,特別是我們常說的用實際行動來保護牙齒。這樣,孩子時刻處在保護牙齒的行為警覺之中。要孩子自己制定行動方案,這是否讓孩子“用腦過度”?這時,我心一軟:“算了算了,明天再寫吧!”
反過來說,大人們在發(fā)出號召的時刻,自己首先不愿動腦筋制定律令,總是在一步步眼看號召即將落空的情況下,才想到應(yīng)該有具體行動措施“出臺”,所謂“細化”,永遠都是在孩子眨巴著眼睛顯出困惑的情況下被迫完成的。
不要忘記,我親眼目睹,孩子在寫該如何保護牙齒的具體措施時,嘴里仍然含著糖,他在為別人制定律令。這個別人就是我,他的父親。
《圣經(jīng)》上的律令直至當(dāng)代法律細則,道理大約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