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振普
周恩來總理衛(wèi)士、中央警衛(wèi)局原副局長
周總理1976年1月8日去世后,我們整理了他和鄧大姐兩人的工資收入和支出賬目。收入只有單一的工資和工資節(jié)余部分存入銀行所得利息,別無其他收入。而支出部分的項目有這樣幾項:伙食費、黨費、房租水電費、訂閱報紙費、零用雜費(購買生活用品),特支:補助親屬和工作人員、捐贈費。
從有記載的1958年算起,至1976年,兩人共收入161442.00元,用于補親屬的36645.51元,補助工作人員和好友的共10218.67元,合計46864.18元,占兩人收入的近三分之一。
這說明兩位老人對有困難的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的關(guān)心和愛護。我可以舉例說明這一點:
給周總理開車多年的司機鐘步云同志,因克什米爾公主號飛機失事遇難,多年來,周總理和鄧大姐都關(guān)心著他的家人,在得知他的女兒要結(jié)婚后,鄧大姐托我們給送去300元錢和至親的祝賀。在60年代,300元可不是個小數(shù)了。
再如:總理辦公室有位公務(wù)員同志,兒女較多,妻子有病,負債170元人民幣。黨支部知道后,研究對他的補助。那個時候,要一次性由公家補助這個數(shù)目有點多,準備一年內(nèi)分兩次補助,支部黨員正在開會研究,鄧大姐推門進來,問開什么會,支部書記和我們都沒想到鄧大姐會進來,一下子給問呆了。鄧大姐說你們還對我保密??!當鄧大姐聽完討論補助的情況后,說:你們不要討論了,拿我和恩來的錢一次性補助他,減輕這位同志的思想負擔,也給公家節(jié)省開支。
鄧大姐這樣做,她一直有這樣一個指導思想,那就是親屬和工作人員有困難,用他們的錢去補助,就減少了國家的負擔。
周總理的工資月收入404.80元,鄧大姐的工資月收入342.70元,合計747.50元,每月都會有節(jié)余,由我們將節(jié)余的錢存入銀行,當存夠5000元了,鄧大姐就讓把錢上繳,作為黨費。共上繳3次,最后一次不夠5000元,只有3000元,鄧大姐也叫上交了。最后,總理、大姐的兩人收入的結(jié)余,連同購買的國庫券,共計5100多塊錢。
周總理、鄧大姐這么為別人著想,為人民著想,為國家著想是一貫的,直至生命的最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