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時下的流行曲歌詞就常見這種“偷雞”伎倆。
以上談論的其實是一種先曲后詞的寫法,是粵語歌曲的創(chuàng)作習慣,所以全是填詞人的不幸。若反過來先詞后曲又如何呢?
對國語來說,用哪種方法都分別不大,臺灣就多數(shù)是先詞后曲,但粵語卻絕少采用,否則作曲人便要傷透腦筋。因為遷就粵語歌詞的聲韻,很可能會破壞了旋律的和諧性,又或者令曲子不像流行曲,故在這相當講求旋律動聽的市場,這不是實際和快捷的方法。
正由于國語的先天有利條件,鄧麗君和蔡幸娟可以分別唱出用唐宋詩詞譜曲的《淡淡幽情》大碟及用《長恨歌》譜曲的《楊貴妃》大碟,而粵語歌曲仍未有大型的同類嘗試。
無疑,粵語作詞人在一定程度上受著方言的弊處掣肘,未能揮灑自如地展露功力,還被人們批評不及臺灣歌詞般優(yōu)美典雅,但實際上,只要肯花多一點時間思考,困難便會迎刃而解,而且寫得多了便成為習慣?;浾Z歌詞最主要是題材狹窄、缺乏生活庛,而非那些技術問題。如果拿香港和臺灣的作詞待遇作一比較,香港作詞人早應該覺得自己幸福才對。
詞與錢
目前,香港的作詞公價是每首一千五百元左右,大概是臺灣的二至三倍,而且只是基本收入。若唱片卡式帶共銷售超過一萬五千張時(大約數(shù)字),一般還有劃一比率的版稅分紅。此外,一九七七年成立的“香港作曲家及作詞家協(xié)會”(CASH)更代作曲及作詞人收取電臺、電視、演唱會、餐廳、戲院、時裝店等因播放歌曲而繳交的演奏版稅,經(jīng)核算后再分發(fā)應有金額給各作曲作詞人。以一個作詞人來說,一年中有幾首非常流行的作品,年終分得幾萬元的演奏版稅并非出奇的事。這個完善的版權制度,對保障香港歌曲創(chuàng)作人的利益方面可算無微不至,也是臺灣及新加坡的作曲家最羨慕不已的地方。
據(jù)CASH在一九八六年五月的“會訊”顯示,他們的會員作詞家有一百零一名,作曲兼作詞有一百九十七名。單看這些數(shù)字,或會以為作詞人并不少,但這些數(shù)字尚未減除從事正統(tǒng)音樂的會員人數(shù),以及很多只是寫過一首作品而不是經(jīng)常有作品發(fā)表的作詞人。
以筆者估計,目前大概只有二十位是經(jīng)常性參與流行唱片的作詞工作。以每月本地平均出版十張唱片計算,一個月就需要有一百首新歌詞面世。這二十人中,林振強、向雪懷和潘源良可說是近期作詞界的天之驕子,相信每人每月要寫十首之多,其他如鄭國江、盧國沾、林敏聰、潘偉源、小美等,也平均要寫四至五首,否則沒法供應市面的需求。
不過,填詞收入雖然頗為理想,但無論知名的還是未成名的,十居其九都不以作詞為全職工作。這種善用余暇的兼職方法,對歌詞的質素不可能沒有影響,除非他們用一種流水作業(yè)式生產(chǎn)態(tài)度看待寫詞,否則很難想象他們是如何超重負荷這種充滿精神壓力的創(chuàng)作工作。
以前一直都是聽英文歌,只覺得他們有數(shù)不盡的Bruce Springsteen、Billy Joel、Neil Young、Jackson Browne……很是光榮,而中國人卻一無所有。自從羅大佑、小侯哥、李宗盛、李壽全、李泰祥等出現(xiàn),才發(fā)現(xiàn)我們原來都可以有,唯獨香港卻無。
半年來,樂隊興起,似乎有點新的刺激,但礙于氣魄與經(jīng)驗,尚未可跟臺灣的周日而語,不過倒聊勝于無。另外,填詞比賽此起彼落,證明這些業(yè)余作詞人的水平一點也不業(yè)余,職業(yè)的才真是業(yè)余。既然他們并不比當?shù)赖淖髟~人差,但為何總是爭不到機會?爭不到機會就連進步的可能也消失,就連反擊的力量也缺乏。
雖然越來越多人知道填詞人的重要,越來越多人留意歌詞的內(nèi)容,但是,他們總欠缺驚人的才華,令我們?nèi)狈Ψ锹牪豢傻臎_動。這里人才雖有,唯獨沒有天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