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麥田賊手6-5

麥田賊手 作者:勞倫斯?布洛克


我還沒來得及翻閱版權頁,她已經回答了:“大概四十年。他寫那本書的時候二十四五歲?,F(xiàn)在他已經六十出頭了。”

“如果電腦分析沒錯,而且他還活著的話?!?/p>

“他還活著?!?/p>

“而且你……認識他?”

“以前認識?!?/p>

“而且他還在書里題了字送給你。呃,說到這本書的價值呢,我也只能憑猜測。要是這書到了我手里,我會找?guī)讉€專家看看能查出什么。我會先確定筆跡是真品,然后也許會把書寄存給哪家拍賣公司,看看接下來會發(fā)生什么。要我估價可真是強人所難。起碼兩千多美元吧,甚至有可能高達五千。取決于出價者,以及他有多想要這本書了。”

“也要看是否有人競標?!?/p>

“正是如此。而且如果你有知名度的話,也不錯。愛麗絲·沃克①,譬如說,或者愛麗絲·霍夫曼②,或者甚至是愛麗絲·羅斯?!だ饰炙耿邸_@可就成了同仁贈書,對收藏家來說就更特別了?!?/p>

“我明白?!?/p>

“話說回來,題字本身就挺有趣的。他為什么會簽下名字?當初你又是怎么碰到他的?另外,呃……”

“怎么了?”

“哦,這可能是個很傻的問題,不過你確定為你簽名的那個人就是格列佛·菲爾伯恩嗎?因為如果從來沒公布過這個人的照片,而且又沒人知道他住在哪里,長什么樣……”

她善解人意地微笑起來?!芭叮褪歉窭麤]錯。”

“你為什么這么肯定?”

“呃,我可不是僅僅碰巧在某家書店遇到他,”她說,“我和他同居過三年?!?/p>

“你和他同居過?”

“三年。依你看,我的書可以算是留念本了吧。因為我和他的確有交情?!?/p>

“什么時候的事?”

①愛麗絲·沃克(Alice Walker,1944— ),美國作家,詩人,社會活動家。

②愛麗絲·霍夫曼(Alice Hoffman,1952— ),美國小說家,兒童文學作家。

③愛麗絲·羅斯福·朗沃斯(Alice Roosevelt Longworth,1884—1980),美國作家,第二十六任美國總統(tǒng)西奧多·羅斯福的大女兒。

“很多年前,”她說,“我二十三年前搬過去,然后——”

“這么說,你當時還是個孩子,”我說,“他收養(yǎng)了你?”

“當年我十四歲?!?/p>

“你三十七?我原以為你三十出頭。”

“你真會說話。我今年三十七歲,十四歲時碰到格利·菲爾伯恩,十七歲那年我們分手了?!?/p>

“那么你們,呃……”

“是的。”

“不是在開玩笑吧,”我說,“你們是怎么認識的?”

“他給我寫信?!?/p>

“你給他寫信,然后他給你回信了?這可真要跌破眾人的眼鏡。三十幾年來,所有美國多愁善感的十七歲孩子都讀過《無名之子》。其中一半給菲爾伯恩寫過信,但從來沒有人收到過回信。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他從不回信?!?/p>

“我知道?!?/p>

“可他回了你的信?該死,你那封信一定寫得很好?!?/p>

“沒錯。不過是他先寫給我的。”

“???”

“我很早熟。”她說。

“這我相信,”我說,“問題是格列佛·菲爾伯恩怎么會知道你早熟,他怎么會知道你?又怎么會想到給你寫信?”

“他看過我寫的東西。而且不是信?!?/p>

“哦?”

“我看了《無名之子》,”她說,“不過當時我不是十七歲。是十 三歲?!?/p>

“哦,你已經說過你早熟了。”

“很多人都對那本書印象深刻,尤其是那些在敏感的青少年時期讀過的人。它的確讓我印象深刻。我一度真的相信格列佛·菲爾伯恩是以我為原型寫了那本書呢,也想過要寫封信給他,但是沒有寫。

“不過,兩個月以后我寫了篇文章,把它當做作業(yè)交了上去,把老師高興壞了。不難了解為什么,其他人頂多只能擠出兩三頁語法不通的作業(yè),‘我的暑假’之類的陳詞濫調。我交上一篇七千字的議論文,里面充滿了青澀的哲學見解和一知半解的靈魂探索?!?/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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