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一等。我知道菲爾伯恩是不太正常,伯尼,不過你可別告訴我他曾經(jīng)把他的信寄到國會圖書館申請過版權(quán)?!?/p>
“沒有那個必要。你寫的東西是自動處于著作版權(quán)法保護之下的,不管有沒有在華盛頓登記過。菲爾伯恩擁有信件的版權(quán),同時也有權(quán)禁止別人出版。事實上,幾年前他還對此采取過行動?!?/p>
“安西亞·朗道想出版他的信?”
“不是,有個人寫了本他的傳記——沒經(jīng)過授權(quán),顯然。有幾個人這些年來收到過紫色信函,而其中的某些人也愿意讓那個寫傳記的人參考。他打算在書里大量引述信件內(nèi)容,后來,菲爾伯恩告上了法庭,他才打消主意。”
“那人連摘錄都不可以嗎?”
“法院宣判他可以概述大意,因為那只是陳述事實,不過如果引用的話,就會侵犯菲爾伯恩的版權(quán)。他可以詮釋,但不能太過詳細,所以最后他根本無法按最初計劃完成那本書,印出來的那版根本沒幾個人想看?!?/p>
她想了想,又說:“如果他的信不能出版的話,無論信件歸誰,菲爾伯恩又有什么可在乎的呢?那些信不管是在安西亞·朗道的檔案夾里還是跑到哪個收藏家的書房里,對他又有什么差別?要是不能出版的話……”
“其實可以出版。算是吧?!?/p>
“你剛才說……”
“我知道我說了什么。你不能在書里引述,連概述也不能太過詳細。不過你可以在拍賣目錄上引述,也可以詳細描述信件內(nèi)容?!?/p>
“為什么?”
“因為你有權(quán)提供出售物品的內(nèi)容描述。而且,你也有權(quán)把東西向可能的買主展示,所以有意購買的人都可以在拍賣前一個星期到索斯比瀏覽菲爾伯恩的信。媒體也能報道信件內(nèi)容?!?/p>
“他們會費這么大的力氣嗎?”
“菲爾伯恩如此神秘,他的信又炙手可熱,我覺得他們很有可能會這么做。他們肯定會報道拍賣過程,宣告成交價格?!?/p>
“對菲爾伯恩的宣傳又會鋪天蓋地了?!?/p>
“但他是美國唯一不需要宣傳的作家。特拉文①跟他一比簡直就成了討好媒體的妓女,而現(xiàn)在只要出到最高價就能拿到他的私人信函,其實遲早也會全部出版的?!?/p>
“等版權(quán)到期以后?!?/p>
“等菲爾伯恩死后。到時版權(quán)還是受法律保護,不過他的繼承人必須出庭才行,誰知道他們是否樂意費那個事呢。再說,就算他們愿意打官司,法庭也會因為當(dāng)事人已死,無法親身感受到隱私被侵犯帶來的影響,而減弱保護個人隱私權(quán)的動力。菲爾伯恩要確定那些信不被出版,唯一的辦法就是把信拿到手,然后燒掉?!?/p>
“那他何不干脆到拍賣會上去,自己把信買下來?”
①特拉文(B.Traven,1882?—1969?),美國小說家,以寫冒險小說及其神秘隱士般的作風(fēng)聞名。特拉文是其筆名,他的真名,出生地,出生日期和生平都充滿謎團,評論界對其一直爭議不斷。
“他這種人可不會在公共場合露面?!?/p>
“有什么好怕的?反正沒有人知道他的長相。不過他也不用親自上場,他可以找人代他出價,律師,比方說。”
“是可以,”我同意,“如果他付得起?!?/p>
“你覺得值多少呢,伯尼?”
我聳聳肩?!皭埯惤z那本有題字的初版《無名之子》,我都不能告訴她價錢呢。一百封信能賣多少那就更別問我了?!?/p>
“一百封?”
“嗯,她代理過他的四五本書。有些信也許談的是公事——此處寄上手稿,何時寄來支票?——不過或許有些較長的信透露了他的創(chuàng)作過程,讓大家可以瞥見隱藏在書后面那個人的隱私。”
“大概估個價嘛,伯尼?!?/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