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十二月卅夜月,你和我人兒一雙 2

星星·月亮·太陽 作者:江勇振


1917 年6 月21 日,胡適從加拿大的溫哥華搭乘“加拿大太平洋航運公司”的“日本皇后”號(Empress of Japan )郵輪回國。7 月5 日,船到日本橫濱。是日,坐電車到東京見朋友。當(dāng)晚,再趕回橫濱,半夜船行,經(jīng)神戶、長崎,而于7 月10 日抵上海。從1910 年7 月,胡適離開上海到美國留學(xué),到他再從美國回到上海,差兩天就整整七年。在上海勾留兩個星期以后,胡適坐船溯江返鄉(xiāng)。在長江的渡輪上,他寫了一封信給韋蓮司,興奮地告訴她說:近鄉(xiāng)未必情怯,

“再一個星期,我就會抵家,見到我的家人了!”② 按捺不下的,是那幾分好奇、幾分興奮。就像他在結(jié)婚以前,從北京寫給韋蓮司的另一封信里所說的:“我不能說我是欣喜地企盼著我們的婚禮。我是帶著怦怦然的好奇心,去迎接這個大實驗的日子——生活的實驗!”① 

① 唐德剛,《較好的一半》,《胡適雜憶》,202 頁。

② Hu to Williams, July 24, 1917. 

還在上海的時候,胡適寫信給母親,說明他決定不馬上迎娶的四個原因:“天氣太熱,一也;兒在家只有二三十日之久,時間太匆促,二也;長途勞苦,頗思在家少息,不愿辦此忙鬧之事,三也;無錢何能辦此事?若太從儉,則無以對吾母及冬秀;若從豐,則斷非今日力所能及,四也。”他請母親向江家說明原委:“此事已緩了十年,今豈并幾個月亦不能再緩乎?”他除了向母親解釋不馬上迎娶的理由以外,胡適這封信的另一個主要目的,是要求跟江冬秀見個面:“兒在美時,曾有信言歸時欲先與冬秀一見,或在吾家,或在江村皆可。此事不知吾母曾告冬秀否?如能接冬秀來吾家暫住幾日更好。”②胡適不但在回國以前,就已經(jīng)多次提起要與江冬秀見個面的要求,③ 他回到家以后,還兩次寫信給江冬秀表達(dá)同樣的意思。胡適于7 月27 日扺家,兩天以后,就寫信給江冬秀。他以聽說江冬秀身體“微恙”為詞,希望能“來江村一行,即可與姊一見,又可探問病狀。”可惜,由于江冬秀的父親早逝,母親也已在1916 年初過世,代主家政的是她的一兄一叔。當(dāng)時,江冬秀的哥哥和叔叔都不在家,胡適知道他去拜訪“或有不便”,所以表示他會另外約期來訪。④到了8月18 日,由于胡適自己有事出游,回到家以后,又因“族中又有紛爭之事”,暫時不能分身,但是又急著見到江冬秀。胡適于是又寫了一封信給江冬秀,問她能不能請一個姑婆用轎把她接來小住幾天。寫信那天是農(nóng)歷七月初一,胡適說:“能于初三日來更好。若初三日不能來,初五日亦可。”⑤ 

胡適的兩封信都沒達(dá)到效果。于是,8 月24 日,胡適親自到江村拜訪江冬秀家人。由于江冬秀仍然“微恙”,胡適等得望眼欲穿。一直等到當(dāng)晚宴席過后,胡適終于提出想見見江冬秀的意思。沒想到,雖然江家的人都同意了,江冬秀卻偏偏躲到房間的床上去,連床帳都放了下來,堅決不露面。

① Hu to Williams, November 21, 1917. 

② 胡適稟母親,1917 年7 月16 日,杜春和編,《胡適家書》,106-107 頁。

③ 例如,胡適稟母親,1917 年4 月19 日,杜春和編,《胡適家書》,103 頁。

④ 胡適致江冬秀,1917 年7 月29 日,杜春和編,《胡適家書》,108 頁。

⑤ 胡適致江冬秀,1917 年8 月18 日,杜春和編,《胡適家書》,109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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