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酒醒已見殘紅舞(7)

一閃燈花墮 作者:西嶺雪


注一:

《清史編年》第一卷順治八年辛卯十月十六日庚申載:“英親王阿濟格上月三十日于監(jiān)所對監(jiān)守者云:‘聞將吾一子給巽王,一子給承澤王為奴,諸婦女悉配夫,吾將拆毀廂房,積衣舉火。’后即有拆房聲。監(jiān)者以告。下諸王議政大臣議,議論死。順治帝令其自盡,其子勞親王亦賜死。”另,《清世祖實錄》、《明清史料》、《清史列傳》亦有相關記載。

注二:

納蘭容若偵考索倫一事,其身后墓表悼文多有提及,此處舉姜宸英《納蘭君墓表》為例,表中云:“二十一年八月,使覘唆龍羌,其地去京師重五、六十驛,間行或累日無水草,持干糒食之。取道松花江,人馬行冰上竟日,危得渡,又抵其界應得其要領還報。”“及死數(shù)日,唆龍外羌款書至.上時出關,即遣它使就幾筵哭而告之,以前奉使功也。”

注三:

關于納蘭容若《望江南·宿雙林禪院有感》兩詞,張秉戍《納蘭詞箋注》說明中記“康熙二十二年之二月、九月,納蘭曾兩次同皇帝、皇太后幸五臺山”,以為兩詞“大約作于九月的行途中”,并在注釋中指出雙林禪院為“今山西省平遙縣西南七公里處雙林寺內(nèi)之禪院”。

而趙秀亭《納蘭叢話》中則有“性德有雙調(diào)《望江南》二首,俱作于雙林禪院”之語,“蓋盧氏卒康熙十六年五月,葬于十七年七月,其間一年有余,靈柩必暫厝于雙林禪院也。性德不時入寺守靈,遂而有懷思諸作。”以為“《望江南》第一闋有‘暗飄金井葉’句,當為康熙十六年秋作;第二闋有‘憶年時’句,則必作于康熙十七年。”“據(jù)《日下舊聞》、《天府廣記》等載,雙林禪院在阜成門外二里溝,初建于萬歷四年。”

兩書于《望江南》詞作的年代、雙林禪院的地址均有極大歧義,作者西嶺雪權衡之下,為小說主人公往返方便,遂取趙秀亭之說,以近郊處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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