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總理衙門的辯論非常有力,可是已經(jīng)在不知不覺中入了日本的圈套。倒是琉球非常擔心自己的地位不保。此前雖然日本要求琉球協(xié)助日本遠征臺灣,但琉球不僅拒絕了協(xié)助行動,反而背著日本派出朝貢使節(jié)到福州向中國再次表明屬國身份。并以琉球國王的名義,向閩浙總督致謝,感謝大清國對琉球難民的救助,還特意送來三百兩謝銀轉送臺灣府官吏??上В笄鍑τ诰蛙娰M賠償與番民主權歸屬問題和日本爭論,反而沒有好好利用琉球送上門的證據(jù)。
在這個不斷辯難下,日本做出了一個所謂的“讓步”,承認中國對番民地區(qū)擁有主權,但要求中國對之賠償軍費。這就導致了雙方外交談判的破裂。
但是,破裂的外交談判很快就又恢復了。因為大久保得到了一個重要的救星。
這個救星就是英國駐清公使威妥瑪。他決定幫日本解困,以維持遠東均勢。當大久保與清廷七次談判不果,明言回國,暗中求救于威妥瑪時,威氏親自出馬斡旋,最終使雙方達成協(xié)議。1874年10月31日(九月二十二日),總理衙門與大久保簽訂了關于日本入侵臺灣事件善后事宜的《中日北京專條》。該約規(guī)定:
一、日本此次出兵是保民義舉,中國無可非議;
二、中國賠銀50萬兩,其中10萬兩為難民家屬的撫恤金,40萬兩為日軍留臺設施的補償金;
三、中國臺灣蕃民妥為約束,以期永保旅客安全。
這里的“撫恤”系針對柳原在和毛、董兩大臣爭論時,所詭稱的遇害之日本人而發(fā)。既是對日本的綏靖,也是大清國下臺的階梯。不料卻正為日本人所利用,使日本日后有借口宣稱:大清國已經(jīng)承認琉球人就是日本人!而大清國的收獲,不過是少出了些銀子,得到了日本對臺灣主權的所謂承認!而日本的預設戰(zhàn)略伏筆的行動還在緊鑼密鼓地繼續(xù)進行中。
談判結束回國之際,大久保“順道”去了趟臺灣,在瑯嶠立了一個“大日本琉球民五十四名之墓”。這個墓碑不同尋常,有三大潛在含義:
一、為琉球問題張本。背面的碑文開篇即說“明治四年我沖繩舊藩民漂到臺灣遇害者五十四名,越三年,朝廷詔海陸諸軍征問其罪……”這就等于明言琉球是日本的一部分,而與大清國無關。
二、日后可以掃墓為名,前來進行軍事偵察活動。
三、不動聲色地紀念了這次征臺行動。
據(jù)廖慶洲先生的《日本過臺灣》一書中記載,直到20世紀80年代,居然還有日本人“前來掃墓,而引起本地的騷動”。足見大久保的機謀深遠了。
但是,這些都是日本外交家深謀遠慮的后話了。回望大清京師,卻正是一片熱鬧景象?!叭f壽排日筵宴恬嬉歌舞,皆幸倭事速了,意乃不以為恥辱。”——這是李鴻章在家信中的憤慨。在李鴻章的憤懣中,大久保凱旋了,后者接受了萬民的歡呼,也接受了天皇的召見和嘉獎。日本老百姓為此還進行了慶祝游行??墒?,究竟是否凱旋,關起門來,日本人自己最清楚。這次行動,日本出兵3658人,死573人(其中陣亡僅12人,余者為病故)。共計耗費955萬元(含辦理大臣派遣費),其中購置兵器和購買船只是593.2萬元。純戰(zhàn)費為770多萬元,遠遠超過從道事先估計的50萬元。要知道,明治五年日本陸軍的總經(jīng)費才800萬元,海軍經(jīng)費僅50萬元!而最終僥幸從大清國誆來的那所謂銀50萬兩撫恤金,僅相當于日本此次征臺費用的十分之一。
如果這也可以稱作勝利的話,日本早晚在此等勝利中,一步步走向財政死亡。
反之,日本沒占到便宜,卻不等于大清國就勝利了。李鴻章是第一個看出《中日北京專條》中致命問題的大清國官員。他在正式簽約前兩天的九月二十日(10月29日)寫給沈葆楨的信中明確指出其致命之處有二:其一,“蕃所害者琉球人,非日本人”;其二,“以撫恤代兵費,未免稍損國體,漸長寇志?!钡牵铠櫿乱步K究只能在私函里發(fā)發(fā)牢騷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