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個故事始終讓我為之動容。1958年,成為“歷史反革命”的邵洵美告訴因胡風案入獄的賈植芳:“賈兄,你比我年輕,你還可能出去,我不行了,等不到出去了?!彼嵵亟淮Z,將來出去的話,有機會要為他寫篇文章,幫他澄清兩件事他就死而瞑目了。第一,1933年英國作家蕭伯納來上海,是以中國筆會的名義邀請的。邵洵美是世界筆會中國分會的秘書,蕭伯納不吃葷,吃素,他就在南京路上的“功德林”擺了一桌素菜,花了46塊銀圓,是邵洵美自己出的錢。因為世界筆會只是個名義,并沒有經(jīng)費。但是后來,大小報紙報道,說蕭伯納來上海,吃飯的有蔡元培、宋慶齡、魯迅、林語堂等等,就是沒有寫他。他說:“你得幫我補寫聲明一下。還有一個事,就是魯迅先生聽信謠言,說我有錢,我的文章都不是我寫的,像清朝花錢買官一樣‘捐班’,是我雇人寫的。我的文章雖然寫得不好,但不是叫人代寫的,是我自己寫的?!辟Z先生一直記得這件事,1989年,特別寫了篇文章,登在《上海灘》雜志上,算是踐約。(口述/李舒整理/鐘瑜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