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晚舞臺上了若干賣唱歌手,聞之,令我這個曾經(jīng)活躍在賣唱第一線的人備感欣慰。但北京地鐵廣播里還宣傳著“抵制乞討賣藝行為”,有點不和諧,這不是變相抵制春晚嗎?真希望能借這陣東風,落實賣唱人的合法身份,像歐美國家那樣,進行考核,定點上崗,成為都市公共生活中的特色風景。
作為一名資深賣唱人,下面我向讀者普及一些此行當?shù)幕境WR,僅供就業(yè)無路者參考。按照工作態(tài)度可分三類:
1.專業(yè)轉正型。把它當做終生職業(yè),全部生活收入都來源于此。比方,我在圓明園時期,鄰居小羅按時去街邊地鐵上班,遲到要自己扣自己工資的。后來,他靠在北京賣唱的收入給鄉(xiāng)下的媽媽蓋了大瓦房。
2.臨時救急型。比方剛來北京搞音樂闖天下的,一時馬高凳短,沒吃的了,一咬牙,拿著吉他就下了地鐵。但只要找到唱片公司或者酒吧,接到了活兒,也就洗手不干了。
3.姜太公型。此類人,自認非池中之物,賣唱不過是名義。等找了一個愛傳奇喜浪漫的好姑娘,或者被某導演、電視臺看上,立馬沖天而去。
從工作特點又可分兩類:
1.守株待兔型。我就在西單唱,別的地方好賴都不羨慕不嫉妒,時間長了,我就成了西單女孩。我的朋友劉2,當年在東單也唱過很久,他想2012年作為東單男孩沖擊春晚。
2.主動出擊型。比方說,拿著自己的歌單到夜宵攤上,點一首歌五塊錢,我那個小羅朋友拿著吉他去學校教室,瞅準下課的前一秒,沖進去,唱自己原創(chuàng)的歌,趁保衛(wèi)科的人還在路上,迅速收錢,撤退。這個得有點軍事素養(yǎng),不可輕易效仿。
總之,從業(yè)者若嗓門大,琴彈得糙,且神經(jīng)強悍,更可成為該行業(yè)的佼佼者。
和其他體制外職業(yè)一樣,賣唱也是高風險工作。好了,你能趕上旭日陽剛;差了,你要去收容所蹲幾天。舉一個經(jīng)典的案例,上面提到的東單男孩劉2,某年在東單賣唱。話說,他正唱得美,警察來了,看他衣衫不整,沒暫住證,就把他帶到了派出所。按規(guī)定要遣送的,劉2好說歹說,警察叔叔決定讓他寫個檢討拉倒??蛇@時出了個美麗的差錯,有個姑娘天天在通道聽劉2的歌,一看偶像被抓了,一路尾隨而來,和警察大吵大鬧,搞得叔叔們很下不來臺。警察生氣了,就公事公辦,把劉2遣送回了濟南。桃花運還是狗屎運,一念之差。
大多流浪歌手看似浪漫灑脫,實際心中暗藏很多尷尬和辛酸。但流浪藝人是民間音樂自由的土壤,當我們稱贊《荷馬史詩》還有《二泉映月》的時候,也請多多善待身邊的賣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