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此事卻不脛而走,傳了出去,令我聲名大噪,我是被當(dāng)作只身行刺張讓的刺客來傳頌的。在傳說中,我是單槍匹馬,仗劍而來,行刺未果,殺出血路,逾墻而去,瀟灑得真夠可以!但卻純粹是個誤會?;叵氘?dāng)年,我心中暗自得意:盡管這個傳說出自一場誤會,但人們至少覺得我像個刺客,像個英雄!
所以此事,不但向外替我揚了名,向內(nèi)—對一個成長中的男兒起到了良好的心理暗示作用:要做英雄!
至于這第四件事嘛……
我與袁紹一起長大,堪稱發(fā)小,不假。
我倆經(jīng)常泡在一起,做些出格之事,這也不假。
但《世說新語》這本邪書中所記載的“抽刀劫新婦”的段子則完全是子虛烏有,血口噴人!
俺一堂堂七尺男兒,貌雖不比潘安但也絕不丑陋猥瑣,我可謂飽讀詩書、身懷武藝、文武兼修,何況又是大戶人家體面少爺,鐘鳴鼎食之家長房長孫,即便看上哪個女人,也斷不會做出如此下三爛的事體!去劫別人家的新娘子,開什么玩笑!
欺男霸女之事我沒干過,至少在那時沒干過。
這本下三爛的書,出自一個下三爛的朝代,作者的思維方式也是下三爛的。他一定覺得既然曹操和袁紹少時就認(rèn)識,那兩個壞蛋在一起必然會干點壞事,而什么才算得上“壞事”呢?去劫別人家的新娘子—能夠虛構(gòu)出這種事的作者真夠下三爛的!
我沒有做過的事情,堅決不認(rèn),好壞不論—這也是我面對歷史的態(tài)度。
我早已是天上亡靈,當(dāng)一個亡靈開口說話,如果還要撒謊的話,就該下十八層地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