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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我11》致我們傷痕累累的童年

在光影中旅行:程青松電影筆記 作者:程青松


11歲的王憨是20世紀70年代生活在西南地區(qū)小鎮(zhèn)上的少年,他的父母是時代的犧牲品,他們是被動遷徙于此的上海人。在那樣一個貧困、閉塞的年代,為一件白襯衣而要讓母親為難的王憨,生命的生長依然不可阻擋,這包括偷看大哥哥與大姐姐接吻,到議論女同學的胸部,偷聽父母做愛等等。對王憨來說,他還無法體會父母所遭遇的時代震蕩,或者說對世事惘然無知。與小伙伴在河邊洗澡的時候,王憨的白襯衣隨著流水飄走了,在獨自打撈回來白襯衣之后,王憨撞見了讓小鎮(zhèn)人心惶惶、被通緝的“殺人犯”。當然此刻的王憨不知道這位殺人犯是因為自己的妹妹被工廠里的頭頭(以解決工作問題為誘餌)玷污才殺人。殺人犯在追捕中受傷流血,他搶過王憨的白襯衣包扎,并承諾將會賠償一件新的白襯衣給王憨,但是王憨必須為他的藏身之處保密。王憨的童年被這樣一件意外的事件闖入了。11歲的王憨答應了殺人犯。之后,王憨也遇見了殺人犯的妹妹,還和父親在殺人犯的家里做了一會兒客,在更換被雨淋濕的衣服時,他對女性第一次產(chǎn)生了美麗的幻想。

然而,守住這樣一個天大的秘密對11歲的王憨來說實在是太過艱難了。他將秘密告訴了最好的三個小伙伴,其中一位小伙伴立刻“變節(jié)”,在家長老師的陪同下,報告給了公安局。王憨被公安帶著去指認殺人犯藏身的現(xiàn)場。

導演王小帥是一個認真對待記憶的人,他通過《我11》來質疑時代與個人的關系,以一個11歲少年的記憶來書寫國家的歷史并試圖走出童年的創(chuàng)傷。

之后的一天,王憨收到了一件嶄新的白襯衣,殺人犯的承諾兌現(xiàn)了,而他卻因為沒有守住秘密導致殺人犯被捕。在時代的洶涌河流上,王憨被孤獨地遺棄在岸邊。王憨這個時候才發(fā)現(xiàn),好人和壞人,原來不是像教科書上寫的那樣,不是像廣播里所說的那樣。

影片的結尾,公安局的宣判大會,宣判死刑判決的聲音在清冷的小鎮(zhèn)顯得特別刺耳,王憨和小伙伴們沿著山坡追逐著囚車。突然,王憨停下腳步,他不再隨波逐流,不再跟小鎮(zhèn)上的孩子與成人那樣繼續(xù)圍觀著暴力,與劊子手們一起成為幫兇。背對遠去的小伙伴與囚車,一剎之間,王憨的童年就變成了往事。

《我11》,致我們失去的童年。那些年,不是陽光燦爛的日子,而是一條隱藏著無數(shù)秘密與謊言的河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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