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伯溫一到新昌州便迅速展開了調(diào)查。他發(fā)現(xiàn)案情其實很簡單,沒有任何陰謀也沒有絲毫高智商犯罪的跡象,就是一個土豪草菅人命的普通刑事案件。從立案到結(jié)案三天都花不到,兇手被繩之以法,原告討還了公道,一時間百姓交口稱贊。
但劉伯溫也不想想,這么簡單的案子為什么要大老遠地從高安縣把他調(diào)過來。在這個案子結(jié)束后,除了兇手,還有一個人也受到了懲罰,那就是此案的初審官,罪名是瀆職——這是免不了的,既然劉伯溫立了功,那總得有人來背黑鍋。
似乎正義戰(zhàn)勝了邪惡,但劉伯溫在高安縣的日子也到頭了。背了黑鍋的初審官怒了,一直以來,他兢兢業(yè)業(yè)地收黑錢,勤勤懇懇地做偽證,他容易嗎!現(xiàn)在竟然還要背黑鍋,他怎么咽得下這口氣。他知道,這一切都是那個不上道的劉伯溫一手造成的——如果不是他對劉伯溫的不上道早有耳聞,他會認為劉伯溫是在故意跟他過不去。
無論如何,必須讓這個愣頭青付出代價。一頓咬牙切齒后,初審官找到了自己的老熟人,也是他這么多年以來的靠山:瑞州路市委書記(瑞州路達魯花赤)。
劉伯溫捅了不該捅的馬蜂窩。如今,他終于知道為什么縣里會推舉他來審這個案子了。倚仗著達魯花赤的勢力,初審官充分發(fā)揮了他制造冤假錯案的職業(yè)特長,于是,各種告劉伯溫黑狀的文書像紙片一樣飛到了高安縣縣長和瑞州路市委書記的辦公桌上——劉伯溫前腳剛把殺人犯送進監(jiān)獄,眼看著自己后腳就要跟進去了。
幸好,當(dāng)時劉伯溫清正廉明的名聲已經(jīng)傳遍了整個江西官場,連江西省省長(行省大臣)都聽說了劉伯溫的大名。省長親自出面,這才把劉伯溫“撈”了出來,讓劉伯溫免去了一場大禍,但劉伯溫在瑞州路的仕途也算是盡毀了。
就這樣,初生牛犢劉伯溫輸給了高安縣的老油子們,劉伯溫第一次見識了人性的險惡,他終于知道,做好人光有一顆善良的心是不夠的。在好人與壞人的博弈中,好人永遠是處于弱勢的一方,因為明槍永遠斗不過暗箭。而要戰(zhàn)勝奸佞,只有先精通奸佞之術(shù);要防止壞人算計,只有先算計壞人。那一刻,面對高安縣群小的嘲笑,劉伯溫想起很多年前父親給他講的曾祖父暗算特使,智救鄉(xiāng)親的故事。
但這還只是他成長歷程中的第一課,將來還有更多的課程在等著他。
劉伯溫應(yīng)該感到幸運,因為在遇到朱元璋、陳友諒、李善長、胡惟庸這些真正的老狐貍之前,他還有好幾年歷練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