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亞當·斯密所描述的諸種美德之中,正義享有至尊的地位。正義原則“保護弱者,抑制強暴和懲罰罪犯”,必須得到最神圣的尊重。由法律來保障的正義是支撐社會大廈的臺柱,稍有松動,人類社會的宏偉建筑必將崩塌。如果說正義像語法規(guī)則一樣精細清晰,其他的美德如審慎、寬容、慷慨、克制、堅忍和友誼等是含糊不清的,允許有很多例外,可做無數(shù)修正;實踐這些美德時需要的是適度、合宜、得當,不能一味教條地照格言行事。道德教育的力量不是來自抽象的原則或泛泛的理論思想,而是來自對合宜性(propriety)的深切體會。不敢稍忘“公正的旁觀者”對自己的評介,將他的嚴格要求內(nèi)化為習慣本能,這樣在任何場合對自己的同情就不會過度。斯密說,“公正的旁觀者”總在關(guān)注一種感情相對于激起它的原因或?qū)ο髞碚f是否恰當、相稱,而表現(xiàn)這感情的方式永遠應(yīng)該莊重有禮。一個人受到傷害,心中升起狂怒,就想盡量報復(fù),施以最重的懲罰。但是“公正的旁觀者”會阻止怒火無休止地發(fā)泄,他即使允許憎恨,這種感情也必須以高尚而大度為限,受害者的言行不能超出合乎情理的程度。遭遇不幸,也不應(yīng)放縱感情。在世人眼前顯得軟弱,旁觀者反而感到羞恥,而非悲傷和憐憫:“我們厭惡那喧擾不已的悲痛——它缺乏細膩之情,用嘆息、眼淚和討厭的慟哭來強求我們給予同情。但是我們對有節(jié)制的悲哀、那種無聲而恢宏的悲痛卻表示敬意……并抱著不安的心情注意我們的一切行為,唯恐我們不得體的舉止擾亂這種和諧的寧靜——它需要做出巨大的努力來保持?!痹谖ky災(zāi)變之際行為合宜,這何嘗不是最大的體面?
在亞當·斯密有關(guān)“公正的旁觀者”和合宜性的闡述中,常見古希臘羅馬文學對他的巨大影響。他崇尚的美德往往也是“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古典美德。對逆境中的自重他尤為贊賞:
那些帶著堅定的面容,極其安心地使自己適應(yīng)新的環(huán)境,似乎并不因為這種改變而感到羞辱,而且不是以財富而是以品質(zhì)和行為來支持自己社會地位的人,總是深為人們所贊同,并且肯定會獲得我們最高度和最為深切的欽佩。
在這些古典美德中有“熱心公益的精神”,它充滿美感,博得我們由衷的贊同。羅馬共和國創(chuàng)始人布魯圖處死反對羅馬的親生兒子,他不是用一個父親的眼光,而是用一個羅馬公民的眼光來看待兒子的反叛。一個人出于公心將布魯圖兒子的生命與羅馬帝國哪怕是很小的利益放在天平的兩端稱量,輕重立判。楚國的伍子胥為父復(fù)仇,竟帶吳國軍隊滅楚。只有以家庭、血緣關(guān)系為主導(dǎo)的文化才會津津樂道“鞭尸”的故事。斯密還高度評價他的同胞。他說,假如需要保衛(wèi)事關(guān)國家未來的要塞,可敬的英國人都會從“公正的旁觀者”的角度來權(quán)衡得失,“他們寧愿上千次犧牲自己的生命,也不愿由于自己的過失而讓它落入敵人之手”。所有體現(xiàn)公益精神的行為都有“偉大、崇高和高尚的合宜性”。